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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

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

从重处罚事项清单等

五张清单的通知

川商规〔2023〕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精准高效,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四川省商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四川省商务领域从重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五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五清单”不能满足本地商务行政执法实际需要的,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补充制定。各地在“五清单”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我厅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对“五清单”开展动态调整。

“五清单”有效期五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四川省商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2.四川省商务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3.四川省商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4.四川省商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5.四川省商务领域从重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8日

(备注:附件详见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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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号: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杨东生
责       编   赵晓斌 唐 黎
                 张 娟
编       校   杨 雯 朱 莎 于淑青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半月刊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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