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3〕10号

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西部战区总医院、西部战区空军医院: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更好反映技术劳务价值,我局按照《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履行相关程序后形成了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方案内容。本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计257项,其中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超声类等项目价格41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216项。(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确保调价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要主动向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沟通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我局。三是做好工作衔接。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要提前谋划,及时对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信息系统,对调整项目价格进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做好价格信息公示。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表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关键字:
年 份:
期 号: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杨东生
责       编   赵晓斌 唐 黎
                 张 娟
编       校   杨 雯 朱 莎 于淑青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半月刊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