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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定第八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县的通知

川办函〔2022〕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1年,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为主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有力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综合考核,省政府认定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东兴区、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6个县(区)为第八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希望示范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以示范县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做大做强“川字号”农业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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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杨东生
责       编   赵晓斌 唐 黎
                 张 娟
编       校   杨 雯 朱 莎 于淑青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半月刊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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