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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网络。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统筹城乡人口发展。继续强化农民负担监管。

  4.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结推广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成功经验,梯度推进德阳、自贡、广元3个省级试点和20个市级试点。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本和人力资源市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平等共享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制。

  (三)加大“三农”工作力度。

  1.强化政府“三农”工作职责。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到年度,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县级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农口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涉农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三农”。

  2.完善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和增收创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发动农民采取自筹资金、“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投入资金、投工投劳。要注重培育和壮大带动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对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

  3.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基础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深入开展“乡学文建明,村学王家元”活动,大力学习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和“春风经验”,深入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推进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畅通农村信访渠道,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健全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司法、信访等多渠道调处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附录:名词解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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