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里还有位网友说:我听说我们省的“大调解”做的很有特色,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我想了解下人民调解对被调解人收费吗?那如何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员的工资又如何落实?
[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大调解是我们四川省的一项特色工作,这项工作很受老百姓的欢迎。被调解人的收费问题,其实如果说是一些邻里纠纷的问题,或者家庭矛盾的纠纷问题,就是我们人民调解员就调解了,这些不存在收费的问题。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省委省政府有文件,有刚性的要求,要保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当然,工作经费与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有关系,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区,工作经费就要多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地区,工作经费就要低一些。另外人民调解员的工资问题,省里面是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如果说我们司法所的同志,他的工资问题是不存在的。另外就是乡镇、村这些人民调解员,我们有一定的补助经费。但这项工作我们还要把它规范起来,说实话现在各个地方还是参差不齐,下一步我们还要从制度层面来,从刚性上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