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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彬介绍人民调解是否收费以及如何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
2011年12月08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发邮件推荐给朋友    
 
  [主持人]:这里还有位网友说:我听说我们省的“大调解”做的很有特色,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我想了解下人民调解对被调解人收费吗?那如何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员的工资又如何落实?

  [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大调解是我们四川省的一项特色工作,这项工作很受老百姓的欢迎。被调解人的收费问题,其实如果说是一些邻里纠纷的问题,或者家庭矛盾的纠纷问题,就是我们人民调解员就调解了,这些不存在收费的问题。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省委省政府有文件,有刚性的要求,要保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当然,工作经费与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有关系,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区,工作经费就要多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地区,工作经费就要低一些。另外人民调解员的工资问题,省里面是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如果说我们司法所的同志,他的工资问题是不存在的。另外就是乡镇、村这些人民调解员,我们有一定的补助经费。但这项工作我们还要把它规范起来,说实话现在各个地方还是参差不齐,下一步我们还要从制度层面来,从刚性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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