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谢谢。我们还有网友说: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独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有效的推进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创新?
[司法厅厅长李仲彬]:这个网友提这个问题很好,现在社会矛盾也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利益冲突。通过我们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来做好一些工作,因为我刚才讲了,我们很多问题不一定要到法庭里面去,在法庭外面调解更好。在法庭外面调解的话,我们通过第三方介入,让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好,这个是最好的。其实很多事情大家静下来、坐下来,有一个第三方介入就好了,因为往往的话,双方长期对抗,长期这种有隔阂、有矛盾,它问题出在哪里,它问题出在没有第三方介入,所以人民调解第三方介入就可以化解矛盾。这个还是要从制度层面去设计,我们有些小的事情就在我们社区、村社,通过协调就把它解决了。如果说超出这个范围,需要走司法渠道的,非走司法渠道不可的,那是另外一回事。除此以外,我认为通过人民调解大家坐下来,退一步自然宽,让三分天高地阔,大家都有这样的心态,加上第三方介入进去,多做一些协调工作,多劝劝双方。双方这样长期抗衡下去,两败俱伤,这又何苦呢?这还是一个做人的工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