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立法调研组先后在达州市、南充市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部门等相关单位,以及财政部门预算、国库、法制等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中具体条款以及工作中涉及的追偿制度、赔偿资金限时拨付、财政资金管理细则等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为修改完善《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提出了中肯意见。立法调研组还就个别国家赔偿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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