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川办发[2013]63号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完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和指挥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条件和程序
  根据《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省地震局迅速向省政府报告,经省政府同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
  二、主要职责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一)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二)部署、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按照《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三)协调成都军区、四川省武警总队和四川省军区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四)必要时,提出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资料、科研成果和技术方法等,对特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或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临时管制措施的建议。
  (五)处理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重大事项。
  三、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曲木史哈 副省长
  副指挥长:丁忠汉  省军区副司令员 
       赵学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宏卫  省地震局局长 
       邓长金  省以工代赈办主任 
       张 力  民政厅副厅长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李 江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副部长 
       李曙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唐小我  教育厅副厅长 
       周孟林  科技厅副厅长 
       姚正奇  司法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副厅长 
       徐志文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合意  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于 桂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鲜 雄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谭小平  省防汛抗旱办主任 
       祝春秀  农业厅副厅长 
       李维民  商务厅副厅长 
       刘 捷  卫生厅副巡视员 
       谭 欣  省外事(港澳)办副主任 
       张 军  省委台办副主任 
       王亚光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静萍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秦长海  省质监局副局长 
       黎万恒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吴金炉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 铭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宏志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倪 藻  成都海关副关长 
       林建祥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倪 捷  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吕弋培  省地震局副局长 
       马 力  省气象局副局长 
       谢维挺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杨立旺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梁武湖  省能源局副局长 
       赵永涛  中科院成都分院副院长 
       荆世明  成都铁路局副局长 
       樊亮才  省军区副参谋长 
       赵罡大  武警四川省总队副司令员 
       付立兵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克 克  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丁地禄  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局长张宏卫兼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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