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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 2013年04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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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68号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3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魏宏


2013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 刘怡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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