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2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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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经信委:

      按照农业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农企发〔2012〕5号)的要求(文件附后),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与东中西地区经济合作,促使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展示我省农产品加工特色优势,我委决定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主要活动内容

      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项目签约、产品展示和贸易、科研成果转化展示及组织专家对参展的优质产品进行评定(详情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年9月6-8日。产品贸易时间为9月6-14日。9月4-5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包括扩权强县)相关企业参展,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企业参展事项,尤其要动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此次洽谈会。每个市至少组织1家企业参展(三州和攀枝花市自愿组织)。

      (二) 各市(州)请于8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参展展位个数、参展人数、参加评选优质产品的品种名称及市(州)经信委和企业联系人(名字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报省经信委农产品加工处,并抄报大会秘书处相关专业工作部(同时报电子版)。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农产品加工处联系。

      四、费用 

      国际标准展位每个收费1000元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农产品加工处 

      联系人:肖建权  电话:028-86265510

                      手机:13668123911

                      传真:028-8626551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E-mail: 446225297@qq.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农企发〔2012〕5号文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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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2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各市(州)经信委:

      按照农业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农企发〔2012〕5号)的要求(文件附后),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与东中西地区经济合作,促使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展示我省农产品加工特色优势,我委决定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主要活动内容

      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项目签约、产品展示和贸易、科研成果转化展示及组织专家对参展的优质产品进行评定(详情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年9月6-8日。产品贸易时间为9月6-14日。9月4-5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包括扩权强县)相关企业参展,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企业参展事项,尤其要动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此次洽谈会。每个市至少组织1家企业参展(三州和攀枝花市自愿组织)。

      (二) 各市(州)请于8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参展展位个数、参展人数、参加评选优质产品的品种名称及市(州)经信委和企业联系人(名字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报省经信委农产品加工处,并抄报大会秘书处相关专业工作部(同时报电子版)。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农产品加工处联系。

      四、费用 

      国际标准展位每个收费1000元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农产品加工处 

      联系人:肖建权  电话:028-86265510

                      手机:13668123911

                      传真:028-8626551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E-mail: 446225297@qq.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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