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示

  • 2011年08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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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财农便〔2011〕278号)、四川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川财农〔2011〕5号)的规定,现对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绩效考评优秀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11年8月2日至8月8日。

      一、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水利厅201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专家评分排序结果,选取前23位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1.一般重点县:资中县、长宁县、嘉陵区、古蔺县、华蓥市、翠屏区、井研县、大安区、沿滩区、罗江县、旺苍县、金堂县、汉源县、武胜县、纳溪区。

      2.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仪陇县、岳池县、威远县、安居区、渠县、三台县、中江县、冕宁县。

      (二)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米易县。

      (三)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县:理塘县、若尔盖县。

      二、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绩效考评优秀县

      广安区、平昌县、南部县、苍溪县、宣汉县、大英县。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

      江油市、射洪县、彭州市。

      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四、联系人:

      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李 文 028-86720102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陶熙珂 028-86260918

    2011年8月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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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示

  • 2011年08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财农便〔2011〕278号)、四川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川财农〔2011〕5号)的规定,现对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绩效考评优秀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11年8月2日至8月8日。

      一、四川省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水利厅201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专家评分排序结果,选取前23位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1.一般重点县:资中县、长宁县、嘉陵区、古蔺县、华蓥市、翠屏区、井研县、大安区、沿滩区、罗江县、旺苍县、金堂县、汉源县、武胜县、纳溪区。

      2.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仪陇县、岳池县、威远县、安居区、渠县、三台县、中江县、冕宁县。

      (二)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米易县。

      (三)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试点县:理塘县、若尔盖县。

      二、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绩效考评优秀县

      广安区、平昌县、南部县、苍溪县、宣汉县、大英县。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

      江油市、射洪县、彭州市。

      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四、联系人:

      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李 文 028-86720102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陶熙珂 028-86260918

    201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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