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的通知

  • 2011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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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开展,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根据《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1】217号)精神,省级预算从2011年起安排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现将2011年度专项经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科技部门从事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科技部门。

      二、使用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活动所必须的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科技活动专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三、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需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

      2、科技活动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明确;

      3、组织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

      4、具有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基础条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5、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与与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相关联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的正式文件;

      2、填报《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的正式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上报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电子文档上报省科技厅条财处邮箱(地址:tcc@Mail.scst.gov.cn)《项目申报书》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4、项目申报数量:各市(州)、县(区)级科技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

      1、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本级项目的申报和对下级科技、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及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联合以正式文件逐级向省科技厅申报;

      2、申报文件需要附下级科技、财政部门申报文件和经申报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

      3、扩权试点县直接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报送申报材料;、

      4、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联系人:曾惠明 028-86726725

          蒋 艳 028-86729912

          方岑婧 028-86673179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编:610016

      2、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人:黄晋

      电话:028-86679421



    附件下载:

    《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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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1年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的通知

  • 2011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科技厅
  •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开展,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根据《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1】217号)精神,省级预算从2011年起安排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现将2011年度专项经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科技部门从事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科技部门。

      二、使用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开展科技示范推广活动所必须的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科技活动专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三、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需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

      2、科技活动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明确;

      3、组织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

      4、具有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基础条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5、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与与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相关联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的正式文件;

      2、填报《四川省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的正式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上报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电子文档上报省科技厅条财处邮箱(地址:tcc@Mail.scst.gov.cn)《项目申报书》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4、项目申报数量:各市(州)、县(区)级科技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

      1、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本级项目的申报和对下级科技、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及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联合以正式文件逐级向省科技厅申报;

      2、申报文件需要附下级科技、财政部门申报文件和经申报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

      3、扩权试点县直接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报送申报材料;、

      4、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联系人:曾惠明 028-86726725

          蒋 艳 028-86729912

          方岑婧 028-86673179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编:610016

      2、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人:黄晋

      电话:028-8667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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