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
潘国华参加会议
3月25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建春、陈圣伦、杨积义、马文林、徐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洪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参加会议。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国华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市委“1558”工作思路的内在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潘国华要求,要把握关键,强化举措,努力提升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好工作节点,做好统筹兼顾,确保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要周密部署,协同联动,广泛汇聚本次执法检查的强大合力。要深入学习,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协作;改进作风,严守纪律,进一步促进《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在南充全面有效实施。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现场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共分七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和自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了解群众意见。
会上,李洪君就南充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情况作了报告;四川省河湖保护与监管事务中心综合处处长李亚昕就《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及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