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难点及对策建议

  • 2024年03月30日 15时33分
  • 来源: 法治指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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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众从“被动接收信息”向“主动获取信息”的转变,是获取信息满足自身需要的重要渠道。内江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相关调研,梳理近6年依申请公开案件在数量、申请趋势、工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全国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带来一定启发。

    01 调研背景

    内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表现优秀,组织领导有力、处理疑难事项及时、沟通交流到位,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本次调研以四川省内江市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法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为基础,从申请渠道、申请数量、办件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等维度分析了2017年至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接收和处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了解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讨研究解决方案。

    02 内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现状及问题

    (一)申请公开渠道多,但受理有迟延

    从线上申请渠道看,由于网络环境不稳定、线上申请平台偶尔发生故障且不具备来件提醒功能等,存在来件处理不及时、发生多次逾期的情况。

    从线下申请渠道看,由于行政机关现场受理点变更、标示不醒目,工作人员查看信箱来件不及时,申请人未在信函上注明依申请公开、投递地址与被申请机关不一致等原因,在给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带来不便的同时,造成来件处理延误。

    (二)申请公开内容广,办理有难度

    从申请主体看,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申请人通过委托专业律师申请政府信息趋势凸显。同时,《条例》中明确的依申请公开“主体无限性”原则,进一步扩大申请主体范围,公众滥用申请权时有发生。

    从申请对象看,多处申请情况突出。从申请目的看,目标性针对性较强,大部分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存在个别申请人试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收集纠纷维权证据,试图扭转诉讼局面以及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找出行政机关施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自身最大利益等情况。从申请内容看,复杂且范围广泛,特别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申请公开办理及时,但质量不够高

    从不予公开情形看,公众对行政机关职责及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认知度不高 且行政机关对本部门行政职权及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宣传不到位,导致不予公开的占比较大。从办理质量看,个别单位存在程序不规范、答复要素不齐全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案件较少,纠错率较高

    从纠错案件类型看,超期答复情形较突出。部分行政机关未严格落实限时答复要求,未跟踪督办;个别行政机关以电话要求申请人补正,代替书面出具补正告知书。

    从纠错案件部门看,一方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的依申请公开由于信息生成时间久远,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行政机关对于是否公开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公众对知名度及教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的招生区域、计划、条件等信息需求度大且关注度高,也增大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纠错率。

    03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从行政机关角度看:

    第一,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同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第二,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不精。第三,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力度不够。第四,问责与激励等考核机制不全。

    (二)从申请人角度看:

    第一,面向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有的申请人不了解如何确定被申请机关、申请受理条件、申请方式、政府信息范围和申请注意事项等,造成申请时程序不规范、条件不符合。第二,部分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认识有误区。有的申请人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宣泄自身不满的一种手段,频繁申请与自身生产、生活毫无关系的信息。有的申请人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解决长期信访未解决的不合理要求等。

    (三)从委托代理人角度看:

    个别委托代理人利用申请人信息不对称情形,对申请人称有关系、有渠道,能获取政府信息,但事后需由申请人提供报酬,增加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违背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初衷。

    04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公开理念

    各行政机关应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牢固确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是行使权利,政府提供政府信息是履行义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逐级落实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增强工作力量,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应增加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值权重,强化考核力度,科学设置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激发政务公开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

    各地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定期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不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走出去” 活动,到上级部门、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宽视野,增强本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疏解疑惑、解决问题,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辅相成,《条例》中明确的主动公开范围极大地涵盖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行政机关应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有序扩大公开范围,强化拟制公文源头属性认定,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减少同一政府信息重复申请和答复现象。同时,通过线上民意调查和网站监测渠道,实时发现公众关心的热点与焦点,及时做好解答与回应,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进一步提高公开质效

    继续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展示形式,根据公众日常上网习惯,将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义务教育等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展示,提升查询便捷度,加大整合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将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各类信息,分类推送、集中展示,提供“一站式”整合公开,方便公众高效、精准地获取信息,升级网站功能,提供智能搜索、答问知识库、数据开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数字地图、无障碍/长者模式浏览、移动端自适应等功能,打造集成式线上公开专区落实“政府开放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坚持“专栏姓专”,提升基层主动公开质效,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协同联动,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实现同步公开,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五)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

    推动建立由各级政府办公室和司法、法院、信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组成的依申请公开联席会商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梳理和汇总。对涉及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小学招生等领域的依申请公开,全程指导、跟踪把关,督促依法依规答复。定期对申请人进行甄别,对个别申请数量、频次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采取积极沟通争取化解或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逐步解决滥申请的问题。对申请人多层级重复申请同一政府信息的,各受理行政机关之间应加强沟通对接,避免答复内容相互矛盾。

    (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推动依申请工作规范化,各行政机关应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方面加强规范,增强办理时限意识,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应充分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其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各联席会商成员单位应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时更新编制适用性广、操作性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模板文本,提供给各行政机关参考,使答复的方式、格式、不予公开依据等更加规范,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对产生的档案资料从收集、归档到移交实行统一管理,推动档案资料电子化管理,探索档案资料资源共享。在档案资料移交时应明确交接工作责任,严格交接程序,避免档案资料在部门间交接过程中遗失、损坏。

    (七)进一步解决合理诉求

    大部分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行政机关不能孤立看待依申请公开工作,应将依申请公开与走好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转变“事不关己”的保守意识,在高效便民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充分了解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真实诉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调查、重大事项组织会商研究。对诉求合理合法的,应尽快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积极协调加以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应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其理解,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行政机关应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使公众知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要求、流程等,促使公众理解向谁申请、怎么申请,避免盲目申请。同时,加大对申请人的前置指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获取方式、公开渠道、监督救济途径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的详细信息等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地点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引资料,由工作人员指导群众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作者:蒋学飞 齐志伟 杨维宇 李科 全文可参阅《中国政务公开发展报告(202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10月第1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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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内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难点及对策建议

  • 2024年03月30日 15时33分
  • 来源: 法治指数微信公众号
  •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众从“被动接收信息”向“主动获取信息”的转变,是获取信息满足自身需要的重要渠道。内江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相关调研,梳理近6年依申请公开案件在数量、申请趋势、工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全国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带来一定启发。

    01 调研背景

    内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表现优秀,组织领导有力、处理疑难事项及时、沟通交流到位,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本次调研以四川省内江市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法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为基础,从申请渠道、申请数量、办件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等维度分析了2017年至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接收和处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了解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讨研究解决方案。

    02 内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现状及问题

    (一)申请公开渠道多,但受理有迟延

    从线上申请渠道看,由于网络环境不稳定、线上申请平台偶尔发生故障且不具备来件提醒功能等,存在来件处理不及时、发生多次逾期的情况。

    从线下申请渠道看,由于行政机关现场受理点变更、标示不醒目,工作人员查看信箱来件不及时,申请人未在信函上注明依申请公开、投递地址与被申请机关不一致等原因,在给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带来不便的同时,造成来件处理延误。

    (二)申请公开内容广,办理有难度

    从申请主体看,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申请人通过委托专业律师申请政府信息趋势凸显。同时,《条例》中明确的依申请公开“主体无限性”原则,进一步扩大申请主体范围,公众滥用申请权时有发生。

    从申请对象看,多处申请情况突出。从申请目的看,目标性针对性较强,大部分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存在个别申请人试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收集纠纷维权证据,试图扭转诉讼局面以及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找出行政机关施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自身最大利益等情况。从申请内容看,复杂且范围广泛,特别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申请公开办理及时,但质量不够高

    从不予公开情形看,公众对行政机关职责及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认知度不高 且行政机关对本部门行政职权及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宣传不到位,导致不予公开的占比较大。从办理质量看,个别单位存在程序不规范、答复要素不齐全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案件较少,纠错率较高

    从纠错案件类型看,超期答复情形较突出。部分行政机关未严格落实限时答复要求,未跟踪督办;个别行政机关以电话要求申请人补正,代替书面出具补正告知书。

    从纠错案件部门看,一方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的依申请公开由于信息生成时间久远,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行政机关对于是否公开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公众对知名度及教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的招生区域、计划、条件等信息需求度大且关注度高,也增大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纠错率。

    03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从行政机关角度看:

    第一,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同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第二,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不精。第三,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力度不够。第四,问责与激励等考核机制不全。

    (二)从申请人角度看:

    第一,面向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有的申请人不了解如何确定被申请机关、申请受理条件、申请方式、政府信息范围和申请注意事项等,造成申请时程序不规范、条件不符合。第二,部分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认识有误区。有的申请人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宣泄自身不满的一种手段,频繁申请与自身生产、生活毫无关系的信息。有的申请人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解决长期信访未解决的不合理要求等。

    (三)从委托代理人角度看:

    个别委托代理人利用申请人信息不对称情形,对申请人称有关系、有渠道,能获取政府信息,但事后需由申请人提供报酬,增加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违背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初衷。

    04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公开理念

    各行政机关应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牢固确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是行使权利,政府提供政府信息是履行义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逐级落实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增强工作力量,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应增加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值权重,强化考核力度,科学设置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激发政务公开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

    各地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定期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不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走出去” 活动,到上级部门、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宽视野,增强本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疏解疑惑、解决问题,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辅相成,《条例》中明确的主动公开范围极大地涵盖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行政机关应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有序扩大公开范围,强化拟制公文源头属性认定,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减少同一政府信息重复申请和答复现象。同时,通过线上民意调查和网站监测渠道,实时发现公众关心的热点与焦点,及时做好解答与回应,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进一步提高公开质效

    继续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展示形式,根据公众日常上网习惯,将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义务教育等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展示,提升查询便捷度,加大整合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将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各类信息,分类推送、集中展示,提供“一站式”整合公开,方便公众高效、精准地获取信息,升级网站功能,提供智能搜索、答问知识库、数据开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数字地图、无障碍/长者模式浏览、移动端自适应等功能,打造集成式线上公开专区落实“政府开放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坚持“专栏姓专”,提升基层主动公开质效,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协同联动,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实现同步公开,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五)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

    推动建立由各级政府办公室和司法、法院、信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组成的依申请公开联席会商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梳理和汇总。对涉及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小学招生等领域的依申请公开,全程指导、跟踪把关,督促依法依规答复。定期对申请人进行甄别,对个别申请数量、频次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采取积极沟通争取化解或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逐步解决滥申请的问题。对申请人多层级重复申请同一政府信息的,各受理行政机关之间应加强沟通对接,避免答复内容相互矛盾。

    (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推动依申请工作规范化,各行政机关应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方面加强规范,增强办理时限意识,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应充分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其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各联席会商成员单位应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时更新编制适用性广、操作性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模板文本,提供给各行政机关参考,使答复的方式、格式、不予公开依据等更加规范,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对产生的档案资料从收集、归档到移交实行统一管理,推动档案资料电子化管理,探索档案资料资源共享。在档案资料移交时应明确交接工作责任,严格交接程序,避免档案资料在部门间交接过程中遗失、损坏。

    (七)进一步解决合理诉求

    大部分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行政机关不能孤立看待依申请公开工作,应将依申请公开与走好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转变“事不关己”的保守意识,在高效便民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充分了解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真实诉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调查、重大事项组织会商研究。对诉求合理合法的,应尽快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积极协调加以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应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其理解,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行政机关应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使公众知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要求、流程等,促使公众理解向谁申请、怎么申请,避免盲目申请。同时,加大对申请人的前置指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获取方式、公开渠道、监督救济途径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的详细信息等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地点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引资料,由工作人员指导群众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作者:蒋学飞 齐志伟 杨维宇 李科 全文可参阅《中国政务公开发展报告(202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10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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