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全面启动

  • 2023年08月29日 18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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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3号)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拟于9月派出6个工作组分两批对6个县(市、区)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8月29日,四川省2023年度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动员培训会在成都召开,标志着此项工作全面启动。

    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李强,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刚,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杨静,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谢伟,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夏攀峰,审计厅二级巡视员吴波出席会议。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两年来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相关内容,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观看了2022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专题片。会议对2023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王华强调,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机制创新,是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的重大举措,是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进2023年度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总结提炼去年进驻式督查的经验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河湖长制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生态属性上花大气力、下大功夫,全面提升进驻式督查工作质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关于河湖管护的急难愁盼问题。

    王华指出,要牢牢抓住河湖长制就是责任制这一本质特征,从督查内容、意见反馈、成果运用等方面,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五大体系”和“5+9”重点工作,紧扣“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解剖麻雀”式查找问题根源。要通过集中查找进驻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反馈督查意见,强化问题整改,由点到面推动全省河湖管护整体水平提升。

    王华强调,为确保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顺利实施,一是要压实督查责任。各督查组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要有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坚决防止和纠正云里看山、雾里看花,走程序、交作业的问题,全力以赴抓好督查各项工作。二是要深化督查作风。要学好学深学透进驻式督查的重点内容、规范流程,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进驻式督查工作。三是要严守督查纪律。要严格按照督查组的工作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工作,严守组织纪律,做到言不妄出、行不逾矩,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用的权力不用,用实际行动展现进驻式督查组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进驻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查、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问题移交、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督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公众监督。

    新闻多一点

    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缺位,河湖管理保护流于形式,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足,联防联控联治未有效落实等……种种问题,一度严重制约了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有效提升。

    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推动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2022年四川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通过对武胜县、夹江县、大安区3个县(市、区)的集中督查,以“解剖麻雀”精神去查找河湖管护问题根源,倒逼各级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络员单位、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有效解决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首轮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发现3个县(市、区)河湖长制和河湖管护问题共121个,移交突出问题责任追究线索4条,并将警示和震慑作用由点到面辐射至3个市级层面,有力提升河湖问题的治理和管护力度,增强了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责任意识。首轮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取得预期效果,得到了国家河长办充分肯定和全社会广泛关注。

    为全面打造四川河湖长制3.0版本,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我省将在工作重点、激励机制、考核体系、督查方式、暗访检查、流域协调等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其中,创新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解决涉水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的关键举措。2023年省河长制办公室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线索摸排、证据固定,为本轮进驻式督查打下了良好基础。

    根据计划,我省从2023年开始将每年开展6个县(市、区)进驻式督查,不断完善进驻式督查机制,“十四五”期间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为全国河湖长制督查探索“四川经验”。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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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3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全面启动

  • 2023年08月29日 18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3号)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拟于9月派出6个工作组分两批对6个县(市、区)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8月29日,四川省2023年度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动员培训会在成都召开,标志着此项工作全面启动。

    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李强,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刚,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杨静,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谢伟,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夏攀峰,审计厅二级巡视员吴波出席会议。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两年来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相关内容,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观看了2022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专题片。会议对2023年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王华强调,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机制创新,是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的重大举措,是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进2023年度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总结提炼去年进驻式督查的经验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河湖长制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生态属性上花大气力、下大功夫,全面提升进驻式督查工作质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关于河湖管护的急难愁盼问题。

    王华指出,要牢牢抓住河湖长制就是责任制这一本质特征,从督查内容、意见反馈、成果运用等方面,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五大体系”和“5+9”重点工作,紧扣“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以市为切入点、县为落脚点的方式,“解剖麻雀”式查找问题根源。要通过集中查找进驻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反馈督查意见,强化问题整改,由点到面推动全省河湖管护整体水平提升。

    王华强调,为确保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顺利实施,一是要压实督查责任。各督查组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要有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坚决防止和纠正云里看山、雾里看花,走程序、交作业的问题,全力以赴抓好督查各项工作。二是要深化督查作风。要学好学深学透进驻式督查的重点内容、规范流程,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进驻式督查工作。三是要严守督查纪律。要严格按照督查组的工作职责权限和方式开展工作,严守组织纪律,做到言不妄出、行不逾矩,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用的权力不用,用实际行动展现进驻式督查组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进驻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查、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问题移交、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督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公众监督。

    新闻多一点

    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缺位,河湖管理保护流于形式,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足,联防联控联治未有效落实等……种种问题,一度严重制约了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有效提升。

    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推动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2022年四川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通过对武胜县、夹江县、大安区3个县(市、区)的集中督查,以“解剖麻雀”精神去查找河湖管护问题根源,倒逼各级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络员单位、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有效解决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首轮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发现3个县(市、区)河湖长制和河湖管护问题共121个,移交突出问题责任追究线索4条,并将警示和震慑作用由点到面辐射至3个市级层面,有力提升河湖问题的治理和管护力度,增强了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责任意识。首轮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取得预期效果,得到了国家河长办充分肯定和全社会广泛关注。

    为全面打造四川河湖长制3.0版本,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我省将在工作重点、激励机制、考核体系、督查方式、暗访检查、流域协调等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其中,创新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解决涉水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的关键举措。2023年省河长制办公室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线索摸排、证据固定,为本轮进驻式督查打下了良好基础。

    根据计划,我省从2023年开始将每年开展6个县(市、区)进驻式督查,不断完善进驻式督查机制,“十四五”期间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为全国河湖长制督查探索“四川经验”。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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