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指引

  • 2022年08月09日 17时17分
  • 来源: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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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带动小微企业经营逐步改善,支撑困难行业销售加快回暖,助力工业经济运行企稳回升。

    近期有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希望了解小微企业都有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如何享受这些政策。

    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今天了解: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热点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优惠,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税款时,对于经系统自动判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弹窗提示提醒可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需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点击确认,纳税人申报“六税两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新设立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享受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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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看懂,税收优惠这样享: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指引

  • 2022年08月09日 17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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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带动小微企业经营逐步改善,支撑困难行业销售加快回暖,助力工业经济运行企稳回升。

    近期有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希望了解小微企业都有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如何享受这些政策。

    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今天了解: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

    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热点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优惠,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税款时,对于经系统自动判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弹窗提示提醒可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需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点击确认,纳税人申报“六税两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新设立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享受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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