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四川河湖长制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向纵深发展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举行

  • 2022年07月19日 21时59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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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宣传贯彻《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7月19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主任李晓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处二级调研员郭彤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王华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了我省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我省首部水资源专项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

    我省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自2019年10月启动河湖长制立法工作,历时两年。《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及附则,共6章,43条。

    该《条例》以我省河湖长制五年来工作经验为基础,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充分体现四川特色,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健全了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二是法定了河湖长及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将总河长令、河湖长令这一制度写入条例,完善了河湖长制运行机制;四是注重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五是强化了河湖长制监督考核。

    “该项立法标志着我省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必将对我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发挥重要作用。”王华说。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作用,以强有力的法律法治为保障,不断完善河湖长管理保护机制体制,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度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出炉

    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王华介绍,《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高质量发展需求和水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共6章,共58条,包括总则、储备与涵养、管控与调度、取水和用水、法律责任及附则。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法定了水资源工作的重要制度,强调了加强水资源储备与涵养的重要规定,提出了水资源管控与调度的重要要求,强化了严格取用水管理的重要规定,明确了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王华说。

    据悉,《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省水资源方面第一部专门性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进一步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四川省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将发挥重要作用。

    切实抓好两部《条例》宣贯落实

    王华强调,两部《条例》都已正式颁布实施,重点要抓好宣传贯彻,让各级各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学懂弄通《条例》;学以致用,推动《条例》指导实践,并促使各地各级推动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扩大影响,让社会公众了解熟悉两部《条例》,进一步扩大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河湖和节约、珍惜水资源的浓厚氛围。

    新闻多一点

    当前,我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近5万人,将全省8596条河流、8109座水库、5002条常年流水渠道和12个天然湿地,以及417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六大体系,以聚焦“5+9”工作工作为突破,不断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河湖长制从2017年全面建立以来,我省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保护治理难题,全省水资源保护更加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更加规范、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生态持续巩固。全省主要江河水质逐年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创2017年来最好水平,203个国考断面,195个达到Ⅲ类以上,Ⅴ类和劣Ⅴ类全面消除;四川河湖长制工作在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获国务院激励,并给予了相应奖励资金。

    近年来,全省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557个流域套县级行政区水量管控目标、44个国省级水量分配断面、81个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186个地下水水量与19个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构成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全省历年用水总量和用手效率均在国家下达的控制红线以内。严格取用水监管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开发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实现取用水、监测预警、调度全过程管理。全省累计核发取水许可证2.2万宗。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达标率98%,42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全面达标,水利厅被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水资源改革创新加快破题,水权水价改革纳入省委深改办2022年改革事项,水资源税征收额较改革前增加5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名次逐年提升,国务院对我省的考核等次已进入“良好”等级前列,并于2021年获得考核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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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四川河湖长制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向纵深发展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举行

  • 2022年07月19日 21时59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为宣传贯彻《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7月19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主任李晓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处二级调研员郭彤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王华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了我省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我省首部水资源专项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

    我省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自2019年10月启动河湖长制立法工作,历时两年。《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及附则,共6章,43条。

    该《条例》以我省河湖长制五年来工作经验为基础,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充分体现四川特色,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健全了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二是法定了河湖长及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将总河长令、河湖长令这一制度写入条例,完善了河湖长制运行机制;四是注重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五是强化了河湖长制监督考核。

    “该项立法标志着我省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必将对我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发挥重要作用。”王华说。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作用,以强有力的法律法治为保障,不断完善河湖长管理保护机制体制,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度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出炉

    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王华介绍,《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高质量发展需求和水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共6章,共58条,包括总则、储备与涵养、管控与调度、取水和用水、法律责任及附则。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法定了水资源工作的重要制度,强调了加强水资源储备与涵养的重要规定,提出了水资源管控与调度的重要要求,强化了严格取用水管理的重要规定,明确了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王华说。

    据悉,《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省水资源方面第一部专门性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进一步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四川省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将发挥重要作用。

    切实抓好两部《条例》宣贯落实

    王华强调,两部《条例》都已正式颁布实施,重点要抓好宣传贯彻,让各级各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学懂弄通《条例》;学以致用,推动《条例》指导实践,并促使各地各级推动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扩大影响,让社会公众了解熟悉两部《条例》,进一步扩大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河湖和节约、珍惜水资源的浓厚氛围。

    新闻多一点

    当前,我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近5万人,将全省8596条河流、8109座水库、5002条常年流水渠道和12个天然湿地,以及417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六大体系,以聚焦“5+9”工作工作为突破,不断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河湖长制从2017年全面建立以来,我省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保护治理难题,全省水资源保护更加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更加规范、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生态持续巩固。全省主要江河水质逐年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创2017年来最好水平,203个国考断面,195个达到Ⅲ类以上,Ⅴ类和劣Ⅴ类全面消除;四川河湖长制工作在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获国务院激励,并给予了相应奖励资金。

    近年来,全省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557个流域套县级行政区水量管控目标、44个国省级水量分配断面、81个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186个地下水水量与19个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构成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全省历年用水总量和用手效率均在国家下达的控制红线以内。严格取用水监管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开发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实现取用水、监测预警、调度全过程管理。全省累计核发取水许可证2.2万宗。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达标率98%,42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全面达标,水利厅被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水资源改革创新加快破题,水权水价改革纳入省委深改办2022年改革事项,水资源税征收额较改革前增加5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名次逐年提升,国务院对我省的考核等次已进入“良好”等级前列,并于2021年获得考核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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