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布第3号、第4号总河长令,持续深化河长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 2022年07月16日 14时17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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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发布总河长令

    第3号、第4号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7月7日,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施小琳,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王凤朝共同签发2022年成都市总河长令第3号、第4号令。


    3号令

    发布《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全面细化明确年度具体工作和任务目标。

    4号令

    发布《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河长制管理,助推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3号令《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水生态底线,持续深化河长制,统筹推进锦江、沱江、金马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综合治理,充分挖掘释放水生态产品价值,推动水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四点:

    一、持续加强水资源管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8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5立方米以内;

    二、持续推进水净化处理。加快全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3%、93%、81%以上,20户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8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国、省断面水质目标,消除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100%、98%以上;

    四、持续实施水生态修复。重拳整治河湖“四乱”,全市河流生态流量达标,逐步形成“河清水畅”的河湖环境;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捕。

    《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深入推进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天府蓝网建设、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29项具体工作任务,提出持续强化河长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村级河长组织体系、深化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11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号令《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绿色发展、人水和谐、创新赋能、系统治理原则。实现高效能治理,生动诠释山水人城和谐相融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河湖表达。目标任务包括:

    到2025年,全面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导向清晰、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全民行动体系、“厂网配套、泥水并重、绿色低碳”的污水治理体系;

    完成1000公里天府蓝网建设,滨水空间形态与人产城文景深度融合,“绿满蓉城、水润天府”河湖图景全面呈现,为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提供河湖水生态保障;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

    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8.6%、96%和86%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100%;

    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6.5%以上;

    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100%、98%以上。

    《实施意见》就加强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域岸线管护、加强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6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五项保障措施,并制定了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十条职责、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水生态十条措施、全力推进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十条措施等三条附件。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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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发布第3号、第4号总河长令,持续深化河长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 2022年07月16日 14时17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成都市发布总河长令

    第3号、第4号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7月7日,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施小琳,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王凤朝共同签发2022年成都市总河长令第3号、第4号令。


    3号令

    发布《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全面细化明确年度具体工作和任务目标。

    4号令

    发布《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河长制管理,助推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3号令《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成都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水生态底线,持续深化河长制,统筹推进锦江、沱江、金马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综合治理,充分挖掘释放水生态产品价值,推动水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四点:

    一、持续加强水资源管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8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5立方米以内;

    二、持续推进水净化处理。加快全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3%、93%、81%以上,20户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8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国、省断面水质目标,消除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100%、98%以上;

    四、持续实施水生态修复。重拳整治河湖“四乱”,全市河流生态流量达标,逐步形成“河清水畅”的河湖环境;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捕。

    《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深入推进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天府蓝网建设、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29项具体工作任务,提出持续强化河长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村级河长组织体系、深化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11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号令《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绿色发展、人水和谐、创新赋能、系统治理原则。实现高效能治理,生动诠释山水人城和谐相融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河湖表达。目标任务包括:

    到2025年,全面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导向清晰、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全民行动体系、“厂网配套、泥水并重、绿色低碳”的污水治理体系;

    完成1000公里天府蓝网建设,滨水空间形态与人产城文景深度融合,“绿满蓉城、水润天府”河湖图景全面呈现,为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提供河湖水生态保障;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

    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8.6%、96%和86%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100%;

    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6.5%以上;

    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100%、98%以上。

    《实施意见》就加强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域岸线管护、加强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6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五项保障措施,并制定了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十条职责、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水生态十条措施、全力推进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十条措施等三条附件。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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