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建立重点企业协调服务机制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 2022年04月13日 16时59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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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工作部署,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重点企业协调服务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积极作用,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重优势,明对象,建立泸州市重点企业库。泸州市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筛选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和绿色建材7大重点工业产业。围绕7大产业,以纳入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100户“贡嘎培优”计划、50强工业企业等范畴的企业为重点,遴选30户优质企业建立泸州市重点企业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二、定事项,畅渠道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由泸州市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入库重点企业为对象,落实属地协调服务责任,建立分级协调服务机制。强化政府与重点企业间双向沟通联系,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建立重点企业诉求台账,每季度集中收集重点企业诉求1次。“线上”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专栏进行收集,“线下”由7个泸州市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工作推进组(以下简称产业链推进组)负责,充分发挥驻企业(项目)服务专员作用进行收集,并对收集到的企业诉求进行初步研判,对属于市级协调服务范围的事项及时提交产业链办公室。市级层面重点聚焦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无法自行解决,且属地区县、园区难以解决的跨区域、跨部门和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协调服务事项,或者需要集聚相关社会资源予以化解的事项对属于区县(园区)办理权限的企业诉求事项,按照属地协调服务原则,由产业链办公室函告相关区县(园区),及时落实具体办理责任予以协调解决,并将交办情况反馈诉求提出企业。

    三、优服务,重效率,建立诉求限时办结反馈机制。围绕重点企业诉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内容,在重点企业诉求收集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必要的预审论证,确定是否接受企业申报诉求,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建议,明确诉求事项办理责任权限。对预审论证为市级层面办理权限的政务性诉求,由相关产业链推进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解决;对情况较为复杂、各产业链推进组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经产业链推进组分管链长审定研判后,提请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不定期召集重点企业代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协调会议(活动)就重点企业反映的难点、诉求,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集思广益助力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通过预审论证宜通过公开市场化方式予以化解的企业诉求事项,引入市场化服务,向相关组织单位(机构)推荐,采用“揭榜挂帅”“赛马”、项目合作洽谈等多种方式给予解决;对不宜公开的企业诉求事项,推荐相关单位(机构)、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产业链办公室交办的重点企业诉求事项,建立“收集整理—研判论证—交办落实—跟踪督导—办结反馈”闭环机制相关责任区县(园区)、产业链推进组在接到交办诉求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产业链办公室报送诉求事项办理情况,之后每月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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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建立重点企业协调服务机制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 2022年04月13日 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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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工作部署,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重点企业协调服务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积极作用,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重优势,明对象,建立泸州市重点企业库。泸州市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筛选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和绿色建材7大重点工业产业。围绕7大产业,以纳入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100户“贡嘎培优”计划、50强工业企业等范畴的企业为重点,遴选30户优质企业建立泸州市重点企业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二、定事项,畅渠道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由泸州市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入库重点企业为对象,落实属地协调服务责任,建立分级协调服务机制。强化政府与重点企业间双向沟通联系,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建立重点企业诉求台账,每季度集中收集重点企业诉求1次。“线上”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专栏进行收集,“线下”由7个泸州市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工作推进组(以下简称产业链推进组)负责,充分发挥驻企业(项目)服务专员作用进行收集,并对收集到的企业诉求进行初步研判,对属于市级协调服务范围的事项及时提交产业链办公室。市级层面重点聚焦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无法自行解决,且属地区县、园区难以解决的跨区域、跨部门和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协调服务事项,或者需要集聚相关社会资源予以化解的事项对属于区县(园区)办理权限的企业诉求事项,按照属地协调服务原则,由产业链办公室函告相关区县(园区),及时落实具体办理责任予以协调解决,并将交办情况反馈诉求提出企业。

    三、优服务,重效率,建立诉求限时办结反馈机制。围绕重点企业诉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内容,在重点企业诉求收集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必要的预审论证,确定是否接受企业申报诉求,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建议,明确诉求事项办理责任权限。对预审论证为市级层面办理权限的政务性诉求,由相关产业链推进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解决;对情况较为复杂、各产业链推进组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经产业链推进组分管链长审定研判后,提请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不定期召集重点企业代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协调会议(活动)就重点企业反映的难点、诉求,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集思广益助力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通过预审论证宜通过公开市场化方式予以化解的企业诉求事项,引入市场化服务,向相关组织单位(机构)推荐,采用“揭榜挂帅”“赛马”、项目合作洽谈等多种方式给予解决;对不宜公开的企业诉求事项,推荐相关单位(机构)、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产业链办公室交办的重点企业诉求事项,建立“收集整理—研判论证—交办落实—跟踪督导—办结反馈”闭环机制相关责任区县(园区)、产业链推进组在接到交办诉求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产业链办公室报送诉求事项办理情况,之后每月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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