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28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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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利厅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省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市、县、乡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厅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现代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年计划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面60万亩。

      一是加快推进大中型工程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项目年”建设,完善“五横六纵”调水补水网络,以纳入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为重点,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三仙湖水库等75处大中型工程;争取国家批复向家坝灌区一期、龙塘水库及灌区、江家口水库工程可研报告,为尽早开工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永宁水库、青峪口水库等一批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引大济岷工程规划、都江堰供水区水资源配置专题编制工作,开展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

      二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湖长制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河湖清水、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分步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严控水资源“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监管,全面开展全国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以治理荒漠化、石漠化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三是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已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抗旱水源、牧区水利和水利血防等建设;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都江堰等大型供水区水利现代化建设;推进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统筹融合推进水利扶贫和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力以赴抓好“五项行动”,坚决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

      四是着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围绕“三个转变”,加强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继续开展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监测预警平台和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统筹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加强督查督导、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物资人员配备等,着力提升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能力。

      五是持续推进水利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推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条例>实施办法》尽快出台实施,完成《四川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不断夯实兴水管水法治保障。

      六是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狠抓改革驱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政府、社会、金融、信贷等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户协会、抗旱服务机构、社会购买服务“四轮驱动”。坚持科技创新,推进“智慧水利”,以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水利厅财经处、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水利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582.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98.7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大了对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投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8年收入预算13058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86.48万元,占4.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94.88万元,占44.18%;事业收入55408.2万元,占42.4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73.8万元,占1.28%;其他收入10019.34万元,占7.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8年支出预算1305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02.12万元,占51.7%;项目支出63080.58万元,占4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36.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79.5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水文监测运行支出和水利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投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94.8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2.0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976.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4万元、农林水支出3536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6.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厅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94.88万元,比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881.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水文监测运行支出和水利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197.74万元,占24.61%;科学技术支出1018.33万元,占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99万元,占9.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4万元,占3.04%;农林水支出32651.3万元,占56.59%;住房保障支出2346.12万元,占4.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28.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68.8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20.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预算数为484.6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创新人才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7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36.88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单位的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1.36万元,主要用于6.30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2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2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7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9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8年预算数为530.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15.13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局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3.25万元,主要用于省防汛办人员工资性支出、防汛物资购置、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组织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脱贫攻坚等农田水利重大项目管理费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8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相关支出以及省级层面水利技术的推广宣传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9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水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13.3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77.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3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7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5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39.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8万元,与2017年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批次,6人次。

      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巴西、智利水库管护与农村水利技术交流团;美国、墨西哥防洪抗旱减灾技术交流团;英国、瑞典、芬兰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技术交流团;以色列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灌溉一体化培训等。计划完成水资源利用保护、水利工程管护、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水环境保护和防洪抗旱减灾等领域的新技术交流及技术合作洽谈,积极开发海外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市场,为我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水利等工作提供新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水利服务全省社会经济的水平,积极推动我省水利走上国际舞台。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9.1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89.6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01万元。

      厅直系统纳入财政保障的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15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8万元,计划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用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水利厅下属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水利厅机关工会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92万元,下降0.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水利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55.7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育仪器、修缮工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设施设备、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水利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水利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抗旱水源:指发生干旱时提供的抗旱用水水源。

      牧区水利:灌溉牧区草场,改善牧草生长供水条件的水利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通过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高效节水灌溉: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农业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措施。灌溉方式包括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

      水功能区,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包括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两个部分。其中,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是通过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是对山洪沟重点部位采取护岸、堤防等治理措施,提升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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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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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28分
  • 来源: 水利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利厅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省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市、县、乡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厅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现代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年计划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面60万亩。

      一是加快推进大中型工程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项目年”建设,完善“五横六纵”调水补水网络,以纳入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为重点,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三仙湖水库等75处大中型工程;争取国家批复向家坝灌区一期、龙塘水库及灌区、江家口水库工程可研报告,为尽早开工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永宁水库、青峪口水库等一批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引大济岷工程规划、都江堰供水区水资源配置专题编制工作,开展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

      二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湖长制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河湖清水、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分步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严控水资源“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监管,全面开展全国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以治理荒漠化、石漠化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三是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已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抗旱水源、牧区水利和水利血防等建设;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都江堰等大型供水区水利现代化建设;推进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统筹融合推进水利扶贫和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力以赴抓好“五项行动”,坚决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

      四是着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围绕“三个转变”,加强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继续开展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监测预警平台和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统筹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加强督查督导、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物资人员配备等,着力提升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能力。

      五是持续推进水利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推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条例>实施办法》尽快出台实施,完成《四川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不断夯实兴水管水法治保障。

      六是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狠抓改革驱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政府、社会、金融、信贷等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户协会、抗旱服务机构、社会购买服务“四轮驱动”。坚持科技创新,推进“智慧水利”,以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水利厅财经处、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水利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130582.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98.7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大了对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投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8年收入预算13058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86.48万元,占4.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94.88万元,占44.18%;事业收入55408.2万元,占42.4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73.8万元,占1.28%;其他收入10019.34万元,占7.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8年支出预算1305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02.12万元,占51.7%;项目支出63080.58万元,占4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36.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79.5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水文监测运行支出和水利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投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94.8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2.0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976.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4万元、农林水支出3536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6.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厅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94.88万元,比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881.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水文监测运行支出和水利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197.74万元,占24.61%;科学技术支出1018.33万元,占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99万元,占9.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4万元,占3.04%;农林水支出32651.3万元,占56.59%;住房保障支出2346.12万元,占4.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28.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68.8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20.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预算数为484.6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创新人才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7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36.88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单位的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1.36万元,主要用于6.30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2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2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7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9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8年预算数为530.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15.13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局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3.25万元,主要用于省防汛办人员工资性支出、防汛物资购置、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组织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脱贫攻坚等农田水利重大项目管理费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8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相关支出以及省级层面水利技术的推广宣传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9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水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13.3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77.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3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7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5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39.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9.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8万元,与2017年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批次,6人次。

      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巴西、智利水库管护与农村水利技术交流团;美国、墨西哥防洪抗旱减灾技术交流团;英国、瑞典、芬兰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技术交流团;以色列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灌溉一体化培训等。计划完成水资源利用保护、水利工程管护、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水环境保护和防洪抗旱减灾等领域的新技术交流及技术合作洽谈,积极开发海外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市场,为我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水利等工作提供新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水利服务全省社会经济的水平,积极推动我省水利走上国际舞台。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9.1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89.6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01万元。

      厅直系统纳入财政保障的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15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8万元,计划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用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水利厅下属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水利厅机关工会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92万元,下降0.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水利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55.7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育仪器、修缮工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设施设备、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水利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水利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抗旱水源:指发生干旱时提供的抗旱用水水源。

      牧区水利:灌溉牧区草场,改善牧草生长供水条件的水利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通过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运行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高效节水灌溉: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农业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措施。灌溉方式包括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

      水功能区,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包括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两个部分。其中,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是通过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是对山洪沟重点部位采取护岸、堤防等治理措施,提升防御能力。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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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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