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4时09分
  • 来源: 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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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履行救灾物资接收、储备、加工、转运和分发等任务,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表彰先进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四川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有关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6.开展人道救助和相关服务工作。为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查人转信等其他人道服务。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和监督实施红十字会援建项目。

      8.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地区及与国(境)外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开展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实现灾后重建目标。2016年红十字援建芦山地震重建项目进入收官攻坚阶段,我们采取实地督导、倒排工期和网上“晒账单”等措施,严格督导检查项目进度,严格资金拨付和审计等工作,确保“4.20”灾后重建总资金8.22亿元的共316个项目开完工率均达到96%以上。加大对红十字系统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回访跟踪,进一步在项目资金、项目使用、项目档案等方面强化监管,确保项目作用发挥。

      2.全力参与精准扶贫。服从省委工作大局,立足红十字会职能,将博爱家园项目作为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重点在秦巴、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的贫困村实施了13个“博爱家园-精准扶贫”项目。尤其是项目生计资金的循环使用,增强了扶贫村持续致富发展的“造血功能”。发挥好派驻干部第一书记的联系纽带作用,支部和党组成员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认真抓实抓好对理县通化乡西山村的扶贫工作,投入项目资金96.5万元,发放贫困救助金9万余元。在“走基层 送温暖”活动中,筹集家庭包3613个,价值94.62万元,发放到11个市(州)的精准扶贫户手中,做到扶贫与济困两不误。

      3.大力提升备灾救灾水平。坚持培训演练抓常抓实,今年成功承办了一期总会部署的赈济救援队业务培训,派出骨干队员参与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赴斯里兰卡洪灾灾区开展国际救援;派员参与了总会国家级应急救援演练;在德阳举行了川甘陕三省应急救援演练。举办了省级山地救援、通信保障和赈灾救援队演练,全省各级救援队实战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全年接收总会的省红会入库物资107245件(箱、包、双、床),价值184.31万元;发出各类物资62771件(箱、包、双、床),价值287.86万元。向遭遇特大洪灾的湖北省红会援助20万元。

      4.依法实施人道救助。适应当前救助形势和救助需求,不断修改完善我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热情接待上门求助者,认真受理市(州)红十字会救助申请,全年共救助各类因病致贫家庭99个、资金120万元。扎实做好彩票公益金小天使、天使阳光基金项目,对84名先心病儿童、134名白血病儿童实施救助,救助资金527.5万元。

      5.广泛开展救护培训。2016年,省本级完成应急救护师资培训711人次,派员参加总会师资培训10人次。师资培训总人数超过过去三年的总合。以“七进”为目标拓展受训群体,与省安监局联合开展共建安全社区师资培训,已举办7期培训班;举办救护员培训班56期,培训救护员1588人;举办“七进”讲座25场次,受众2025人;其中每月第三周周末开展的急救员培训已有品牌效应。此外还为国际联合会博爱家园项目提供了应急救护培训和技能大赛的业务支持。

      6.全面推动三献增量。以“6.14”世界献血者日、“10.1”《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0余场次,印发无偿献血宣传资料10余万份,扩建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有力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宣传动员、血样采集和捐献等工作。2016年实现捐献16例,累计入库达85295人份、捐献109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截止2016年12月,我省确认网上报名登记并发卡3000余例,现场报名登记近1000例,累计实现捐献243例(其中2016年完成130例),为近500名垂危的生命重获新生;完成遗体捐献400余例;实现眼角膜近700例,为近2000名患者带来了光明。

      7.精心实施民生项目。2016年积极争取了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和香港红十字会援建博爱家园项目36个。精心组织项目村和社区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小型工程,开展村民防灾减灾技能、健康促进、生计发展等培训,举办了全国博爱家园项目村村民应急救护大赛,不断降低村民因灾返贫率。春节期间定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筹集了300万元采购大米和食用油19000余套,精准发放到18个市(州),惠及约5万余人;争取总会支持我省60万元的家庭包2000个,惠及3个市(州)2000户贫困家庭;全省各市(州)、县(区)红十字会筹集款物共700余万元。

      8.推行公开机制提升社会公信力。积极筹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以官方网站和《人道》杂志为载体,以服务捐赠人回访、举行新闻通气等形式执行信息公开。应对新形势不断完善更新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200余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20%。加强对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的地点名称、资金流向、实际成效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增强援建方、捐赠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专报、网络、内刊等媒介宣传红十字会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充分反映工作实情,争取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广泛的认知和信任。认真值守“阳光政务热线”,开展业务知识解答、受理求助电话,获得群众赞誉。

      9.严实抓好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贯彻问题导向将“以案说纪、以案明法”警示教育贯穿其中,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讨论,进行自我剖析,定实整改措施。开展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树立身边典型,使每位党员不忘初心、见贤思齐。进一步抓实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7个方面54项制度并印制成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狠抓风险防控。举办全省红十字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灾害管理培训、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三献工作培训、志愿者培训等,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部门概况

      省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210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3.70万元,占93.85%;上级补助收入18.60万元,占0.89%;其他收入110.65万元,占5.26%。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680.64万元,增长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增资调标、购房补贴、追加救灾物资仓储租赁费等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自有收入。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193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93万元,占47.39%;项目支出1017.87万元,占52.61%。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279.87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增资调标、购房补贴、追加救灾物资仓储租赁费、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4.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73万元,增长20.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9.81万元,增长16.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52万元,占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31万元,占85.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9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196.44万元,占1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83.7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节约培训资源,加强培训费管理,减少培训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0万元,完成预算99.88%。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1.68万元,完成预算96.7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54万元,完成预算61.63%,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使用;(2)专用设备购置年初预算68.5万元,已进行政府采购按合同进度支付首期款6.98万元,尾款结转至2017年支付。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47.04万元,完成预算84.2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1)《人道》杂志内刊编辑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按合同进度该笔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2)博爱送万家项目支出预算为42.02万元,结余资金42.02万元,2016年度未实施该项目,该笔资金财政收回。(3)救援队装备及演练项目支出预算为37.47万元, 2016年度未实施该项目,该笔资金财政收回。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2万元,完成预算96.09%。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96.8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6.72元,完成预算83.4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2016年人员减少停发住房公积金,其中:因案件开除2人;下属事业单位辞职1人,去世1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59.72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4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36.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5万元,完成预算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2.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较年初预算减少团组1次,出国(境)1人;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1万元,增长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30.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万元,增长2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25.5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较2015年减少团组1次,出国(境)2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会机关公务车2辆,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辆/年计算,共计10.4万元,较2015年预算支出数略有增长;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3辆,事业单位还未实施车改,预算支出数暂与2015年保持一致;(3)公务接待费2.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11.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35万元,占7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1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5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参加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代表团访问英、德两国骨髓库,对两国骨髓库的组织架构、志愿者招募与管理、检索配型、财务情况、供患见面原则、志愿者送髓、注射动员剂、供者流失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参访后写出了参访报告,并对我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建立标准化体系、信息化建设、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社会动员宣传等方面提出6条建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5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应急救灾、灾后重建项目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79人,共计支出2.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红十字会来川指导工作、督导检查项目;各省市兄弟红十字会来川回访援建项目、学习交流博爱家园等项目;“三献”工作、志愿者服务等接待工作。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98人,共计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联合会、新加坡、加拿大等境外红十字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来川回访、验收灾后重建项目、博爱家园项目等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红十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3万元,比2015年增加21.51万元,增长33.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23万元。主要用于备灾仓库物资信息化管理及仓库园区安防;救灾物资采购、搬运、存储;《人道》杂志采编出版;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车辆保险、维修、加油服务等。以上政府采购未在小微企业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红十字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4个,涉及财政资金1052.5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1、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及时成立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对2016年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及综合管理等方面整体良好,严格执行了年初和中期调整预算,严格贯彻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预算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在保障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2、绩效自评中也发现存在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指标量化有待加强和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问题。

      3、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要加大对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培训力度,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反映出机关干部职工对《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学习不够,概念不清;强化部门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和约束力,加快内控建设进程;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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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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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4时09分
  • 来源: 省红十字会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履行救灾物资接收、储备、加工、转运和分发等任务,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表彰先进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四川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有关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6.开展人道救助和相关服务工作。为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查人转信等其他人道服务。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和监督实施红十字会援建项目。

      8.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地区及与国(境)外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开展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实现灾后重建目标。2016年红十字援建芦山地震重建项目进入收官攻坚阶段,我们采取实地督导、倒排工期和网上“晒账单”等措施,严格督导检查项目进度,严格资金拨付和审计等工作,确保“4.20”灾后重建总资金8.22亿元的共316个项目开完工率均达到96%以上。加大对红十字系统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回访跟踪,进一步在项目资金、项目使用、项目档案等方面强化监管,确保项目作用发挥。

      2.全力参与精准扶贫。服从省委工作大局,立足红十字会职能,将博爱家园项目作为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重点在秦巴、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的贫困村实施了13个“博爱家园-精准扶贫”项目。尤其是项目生计资金的循环使用,增强了扶贫村持续致富发展的“造血功能”。发挥好派驻干部第一书记的联系纽带作用,支部和党组成员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认真抓实抓好对理县通化乡西山村的扶贫工作,投入项目资金96.5万元,发放贫困救助金9万余元。在“走基层 送温暖”活动中,筹集家庭包3613个,价值94.62万元,发放到11个市(州)的精准扶贫户手中,做到扶贫与济困两不误。

      3.大力提升备灾救灾水平。坚持培训演练抓常抓实,今年成功承办了一期总会部署的赈济救援队业务培训,派出骨干队员参与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赴斯里兰卡洪灾灾区开展国际救援;派员参与了总会国家级应急救援演练;在德阳举行了川甘陕三省应急救援演练。举办了省级山地救援、通信保障和赈灾救援队演练,全省各级救援队实战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全年接收总会的省红会入库物资107245件(箱、包、双、床),价值184.31万元;发出各类物资62771件(箱、包、双、床),价值287.86万元。向遭遇特大洪灾的湖北省红会援助20万元。

      4.依法实施人道救助。适应当前救助形势和救助需求,不断修改完善我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热情接待上门求助者,认真受理市(州)红十字会救助申请,全年共救助各类因病致贫家庭99个、资金120万元。扎实做好彩票公益金小天使、天使阳光基金项目,对84名先心病儿童、134名白血病儿童实施救助,救助资金527.5万元。

      5.广泛开展救护培训。2016年,省本级完成应急救护师资培训711人次,派员参加总会师资培训10人次。师资培训总人数超过过去三年的总合。以“七进”为目标拓展受训群体,与省安监局联合开展共建安全社区师资培训,已举办7期培训班;举办救护员培训班56期,培训救护员1588人;举办“七进”讲座25场次,受众2025人;其中每月第三周周末开展的急救员培训已有品牌效应。此外还为国际联合会博爱家园项目提供了应急救护培训和技能大赛的业务支持。

      6.全面推动三献增量。以“6.14”世界献血者日、“10.1”《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0余场次,印发无偿献血宣传资料10余万份,扩建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有力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宣传动员、血样采集和捐献等工作。2016年实现捐献16例,累计入库达85295人份、捐献109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截止2016年12月,我省确认网上报名登记并发卡3000余例,现场报名登记近1000例,累计实现捐献243例(其中2016年完成130例),为近500名垂危的生命重获新生;完成遗体捐献400余例;实现眼角膜近700例,为近2000名患者带来了光明。

      7.精心实施民生项目。2016年积极争取了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和香港红十字会援建博爱家园项目36个。精心组织项目村和社区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小型工程,开展村民防灾减灾技能、健康促进、生计发展等培训,举办了全国博爱家园项目村村民应急救护大赛,不断降低村民因灾返贫率。春节期间定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筹集了300万元采购大米和食用油19000余套,精准发放到18个市(州),惠及约5万余人;争取总会支持我省60万元的家庭包2000个,惠及3个市(州)2000户贫困家庭;全省各市(州)、县(区)红十字会筹集款物共700余万元。

      8.推行公开机制提升社会公信力。积极筹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以官方网站和《人道》杂志为载体,以服务捐赠人回访、举行新闻通气等形式执行信息公开。应对新形势不断完善更新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200余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20%。加强对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的地点名称、资金流向、实际成效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增强援建方、捐赠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专报、网络、内刊等媒介宣传红十字会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充分反映工作实情,争取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广泛的认知和信任。认真值守“阳光政务热线”,开展业务知识解答、受理求助电话,获得群众赞誉。

      9.严实抓好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贯彻问题导向将“以案说纪、以案明法”警示教育贯穿其中,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讨论,进行自我剖析,定实整改措施。开展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树立身边典型,使每位党员不忘初心、见贤思齐。进一步抓实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7个方面54项制度并印制成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狠抓风险防控。举办全省红十字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灾害管理培训、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三献工作培训、志愿者培训等,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部门概况

      省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210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3.70万元,占93.85%;上级补助收入18.60万元,占0.89%;其他收入110.65万元,占5.26%。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680.64万元,增长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增资调标、购房补贴、追加救灾物资仓储租赁费等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自有收入。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193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93万元,占47.39%;项目支出1017.87万元,占52.61%。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279.87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增资调标、购房补贴、追加救灾物资仓储租赁费、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4.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73万元,增长20.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9.81万元,增长16.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52万元,占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31万元,占85.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9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196.44万元,占1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83.7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节约培训资源,加强培训费管理,减少培训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0万元,完成预算99.88%。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1.68万元,完成预算96.7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54万元,完成预算61.63%,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使用;(2)专用设备购置年初预算68.5万元,已进行政府采购按合同进度支付首期款6.98万元,尾款结转至2017年支付。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47.04万元,完成预算84.2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1)《人道》杂志内刊编辑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按合同进度该笔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2)博爱送万家项目支出预算为42.02万元,结余资金42.02万元,2016年度未实施该项目,该笔资金财政收回。(3)救援队装备及演练项目支出预算为37.47万元, 2016年度未实施该项目,该笔资金财政收回。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2万元,完成预算96.09%。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96.8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6.72元,完成预算83.4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2016年人员减少停发住房公积金,其中:因案件开除2人;下属事业单位辞职1人,去世1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59.72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4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36.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5万元,完成预算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2.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较年初预算减少团组1次,出国(境)1人;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1万元,增长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30.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万元,增长2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25.5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较2015年减少团组1次,出国(境)2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会机关公务车2辆,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辆/年计算,共计10.4万元,较2015年预算支出数略有增长;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3辆,事业单位还未实施车改,预算支出数暂与2015年保持一致;(3)公务接待费2.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11.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35万元,占7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1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5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参加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代表团访问英、德两国骨髓库,对两国骨髓库的组织架构、志愿者招募与管理、检索配型、财务情况、供患见面原则、志愿者送髓、注射动员剂、供者流失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参访后写出了参访报告,并对我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建立标准化体系、信息化建设、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社会动员宣传等方面提出6条建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5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应急救灾、灾后重建项目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79人,共计支出2.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红十字会来川指导工作、督导检查项目;各省市兄弟红十字会来川回访援建项目、学习交流博爱家园等项目;“三献”工作、志愿者服务等接待工作。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98人,共计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联合会、新加坡、加拿大等境外红十字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来川回访、验收灾后重建项目、博爱家园项目等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省红十字会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红十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3万元,比2015年增加21.51万元,增长33.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23万元。主要用于备灾仓库物资信息化管理及仓库园区安防;救灾物资采购、搬运、存储;《人道》杂志采编出版;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车辆保险、维修、加油服务等。以上政府采购未在小微企业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红十字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4个,涉及财政资金1052.5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1、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及时成立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对2016年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及综合管理等方面整体良好,严格执行了年初和中期调整预算,严格贯彻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预算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在保障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2、绩效自评中也发现存在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指标量化有待加强和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问题。

      3、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要加大对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培训力度,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反映出机关干部职工对《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学习不够,概念不清;强化部门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和约束力,加快内控建设进程;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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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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