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1时37分
  • 来源: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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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推动各项工作进位提档,圆满完成2016年省政府目标任务,实现省级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截至12月底,缴存单位达3425个,缴存总人数达36.23万人;缴存总额315.76亿元,缴存余额125.65亿元;贷款总额167.20亿元,贷款余额113.10亿元,个贷率由去年底的87.85%提高至90.01%;各类提取35.1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6%。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良好:一是实现数据结构、数据信息行业标准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知识库平台正式上线,在公积金网站和移动、微信终端等应用中引入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人机交互功能;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及时推送职工账户变动情况和业务公告;开通政务微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时效性和普及性,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惠民信息的发布;推广及优化网上业务大厅,截至12月底,登陆网厅的缴存单位已达2029家。

      二、部门概况

      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62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11万元,占98.54%;其他收入0.73万元,占0.0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27万元,占1.31%;年初结转和结余1.64万元,占0.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90.10万元,增加21.80%,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川人社函﹝2016﹞356号文件规定,补发2014年至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差额;二是按川办发﹝2016﹞89号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差额;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



      2016年支出合计16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33万元,占41.30%;项目支出950.05万元,占58.70%。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287.73万元,增长21.6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川人社函﹝2016﹞356号文件规定,补发2014年至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差额;二是按川办发﹝2016﹞89号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差额;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7.11万元。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6万元,占7.27%;医疗卫生支出35.31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1445.64万元,占90.52%。(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0.90万元,决算数为7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5.26万元,决算数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31万元,决算数为3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8.09万元,决算数为3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07.55万元,决算数为140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8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11.96%。具体情况如下:(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安排。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1.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对合作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回访、暗访;2.为缴存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房地产开发商、缴存单位进行宣传、培训及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0人,共计支出0.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开支到中心学习考察人员工作餐费。无外事接待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27万元。主要用于建立信息化平台和网站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利发信息化服务通道。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中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084.99万元,覆盖率达到66.94%。

      1.评价结论。2016年中心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项目资金预算,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确保了省级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存在问题。预算下达初期、中期执行进度较慢。主要是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执行时间靠后,导致预算的执行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3.改进建议。在部门预算下达后,及时拟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全面地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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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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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1时37分
  • 来源: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推动各项工作进位提档,圆满完成2016年省政府目标任务,实现省级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截至12月底,缴存单位达3425个,缴存总人数达36.23万人;缴存总额315.76亿元,缴存余额125.65亿元;贷款总额167.20亿元,贷款余额113.10亿元,个贷率由去年底的87.85%提高至90.01%;各类提取35.1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6%。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良好:一是实现数据结构、数据信息行业标准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知识库平台正式上线,在公积金网站和移动、微信终端等应用中引入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人机交互功能;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及时推送职工账户变动情况和业务公告;开通政务微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时效性和普及性,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惠民信息的发布;推广及优化网上业务大厅,截至12月底,登陆网厅的缴存单位已达2029家。

      二、部门概况

      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62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11万元,占98.54%;其他收入0.73万元,占0.0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27万元,占1.31%;年初结转和结余1.64万元,占0.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90.10万元,增加21.80%,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川人社函﹝2016﹞356号文件规定,补发2014年至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差额;二是按川办发﹝2016﹞89号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差额;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



      2016年支出合计16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33万元,占41.30%;项目支出950.05万元,占58.70%。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287.73万元,增长21.6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川人社函﹝2016﹞356号文件规定,补发2014年至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差额;二是按川办发﹝2016﹞89号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差额;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功能转换,顺利通过住建部“贯标”工作验收,成为全国公积金系统第一家通过代理平台实现“贯标”工作要求的单位。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7.11万元。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6万元,占7.27%;医疗卫生支出35.31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1445.64万元,占90.52%。(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0.90万元,决算数为7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5.26万元,决算数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31万元,决算数为3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8.09万元,决算数为3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07.55万元,决算数为140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中心2015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8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11.96%。具体情况如下:(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安排。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1.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对合作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回访、暗访;2.为缴存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房地产开发商、缴存单位进行宣传、培训及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0人,共计支出0.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开支到中心学习考察人员工作餐费。无外事接待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27万元。主要用于建立信息化平台和网站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利发信息化服务通道。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中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084.99万元,覆盖率达到66.94%。

      1.评价结论。2016年中心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项目资金预算,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确保了省级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存在问题。预算下达初期、中期执行进度较慢。主要是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执行时间靠后,导致预算的执行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3.改进建议。在部门预算下达后,及时拟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全面地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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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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