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47分
  • 来源: 天府新区办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设立四川天府新区。2015年3月,省委编委批准成立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办)。2015年12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的通知》(川委〔2015〕559号)文件精神,设立独立党组。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成都、眉山2市所辖7县(市、区)37个乡(镇、街道),地域面积1578平方公里。

      天府新区办内设5个行政处室,具体承办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天府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天府新区规划实施,指导编制天府新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协调天府新区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产业布局等。

      (二)新区办2017年重点工作

      天府新区建设发展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天府新区办作为管委会日常工作机构,将做好统筹规划编制实施、统筹宣传推介和投资促进、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及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等工作,积极为成都、眉山片区建设发展服好务,推动新区全面加速、提升发展。

      1.抓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新区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梳理分析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

      2.抓好深化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多规合一”、电力体制、人才引进培养体制、自贸区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改革,着力破除要素瓶颈,在人才、土地、资金等配置方面创新突破,为新区加快发展提供保障。

      3.抓好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研究自贸区政策和建设思路,探索建设内陆自贸先行区路径和方向,谋划发展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现代金融业,吸引VC、PE、政府产业投资等基金和企业入驻,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4.抓好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配合完成新区总体规划评估与完善,编制《四川天府新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强化规划管理,制订出台四川天府新区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和程序。

      5.抓好招商引资牵头协调。组织片区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引导片区开展错位招商、合作招商,力争在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6.抓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定天府新区2017年重点项目名单,出台四川天府新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明确时间进度、确定责任主体、量化目标任务的推进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跟踪督促检查,促进一批可能开工、可能投产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益。谋划举办天府新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协调推动实施一批事关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

      7.抓紧研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规划管理、重大项目、投资促进等协调机制,努力实现新区功能互补、产业协作、生态共育的一体化发展。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关于四川天府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和《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开展重点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8.抓好机关自身建设。重点加强组织人事、机关党风廉洁等工作,形成风清气正干事业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办是省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根据2016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改革创新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16〕20号),新区办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改革创新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区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上年结转11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上年结转)106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新区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116.1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117.14万元;2、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6.04万元;3、由于2017年新区建设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导致新区办年度项目资金增加340万元,其中宣传费增加2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增加130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区办2017年收入预算1116.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14万元,占10.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占89.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区办2017年支出预算11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9万元,占21.23%;项目支出879.14万元,占78.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6.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117.14万元;2、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6.04万元;3、由于2017年新区建设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导致新区办年度项目资金增加340万元,其中宣传费增加2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增加130万元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上年结转)106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8.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87.7万元,增加411.29万元。主要是:1.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70.12万元;2.由于新区办加强对外招商导致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招商引资各项经费和宣传经费增加321.17万元、课题规划费增加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35万元,占9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占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占1.32%;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占1.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6.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4万元。主要保障新区办办公正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与四川日报合作开设天府新区专版宣传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177万元、物管费39万元、差旅费42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和招商引资各种经费229.8万元等支出。主要保障机构工作正常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天府新区“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天府新区现代化服务业发展规划》两个课题研究。

      4.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天府新区“智能制造+”研究》、《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天府新区城市设计导则与政策研究》和《推进天府新区都市农业推广建设研究》4个规划。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17万元、津贴补贴61.33万元、奖金3.9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7万元、住房公积金14.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6万元及优秀公务员奖励0.04万元。

      公用经费7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3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及机动经费6.9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万元。主要用于携手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眉山管委会,重点围绕中韩创新创业合作园、新川创新科技园,开展对德国、法国、荷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知名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企业的专业招商活动和保障日常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天府新区建设发展已到了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次,10人。主要包括:组织招商小分队在美洲、欧盟等举办金融、文创、智能制造等专场推介会。

      (二)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蓉考察的外地兄弟单位和来蓉考察投资的公司及外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其中保险2万元、加油7.4万元、维修及保养6.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新区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72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新区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0.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177万元、信息化建设100万、与四川日报合作开设天府新区专版宣传费80万元、《天府新区》内刊出版印刷费70.5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15.6万元、上年结转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7.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新区办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新区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年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指反映经济体制干戈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政府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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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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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4时47分
  • 来源: 天府新区办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设立四川天府新区。2015年3月,省委编委批准成立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办)。2015年12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的通知》(川委〔2015〕559号)文件精神,设立独立党组。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成都、眉山2市所辖7县(市、区)37个乡(镇、街道),地域面积1578平方公里。

      天府新区办内设5个行政处室,具体承办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天府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天府新区规划实施,指导编制天府新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协调天府新区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产业布局等。

      (二)新区办2017年重点工作

      天府新区建设发展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天府新区办作为管委会日常工作机构,将做好统筹规划编制实施、统筹宣传推介和投资促进、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及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等工作,积极为成都、眉山片区建设发展服好务,推动新区全面加速、提升发展。

      1.抓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新区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梳理分析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

      2.抓好深化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多规合一”、电力体制、人才引进培养体制、自贸区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改革,着力破除要素瓶颈,在人才、土地、资金等配置方面创新突破,为新区加快发展提供保障。

      3.抓好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研究自贸区政策和建设思路,探索建设内陆自贸先行区路径和方向,谋划发展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现代金融业,吸引VC、PE、政府产业投资等基金和企业入驻,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4.抓好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配合完成新区总体规划评估与完善,编制《四川天府新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强化规划管理,制订出台四川天府新区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和程序。

      5.抓好招商引资牵头协调。组织片区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引导片区开展错位招商、合作招商,力争在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6.抓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定天府新区2017年重点项目名单,出台四川天府新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明确时间进度、确定责任主体、量化目标任务的推进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跟踪督促检查,促进一批可能开工、可能投产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益。谋划举办天府新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协调推动实施一批事关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

      7.抓紧研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规划管理、重大项目、投资促进等协调机制,努力实现新区功能互补、产业协作、生态共育的一体化发展。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关于四川天府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和《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开展重点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8.抓好机关自身建设。重点加强组织人事、机关党风廉洁等工作,形成风清气正干事业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办是省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根据2016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改革创新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16〕20号),新区办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改革创新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区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上年结转11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上年结转)106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新区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116.1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117.14万元;2、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6.04万元;3、由于2017年新区建设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导致新区办年度项目资金增加340万元,其中宣传费增加2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增加130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区办2017年收入预算1116.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14万元,占10.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占89.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区办2017年支出预算11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9万元,占21.23%;项目支出879.14万元,占78.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6.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转117.14万元;2、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6.04万元;3、由于2017年新区建设已到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导致新区办年度项目资金增加340万元,其中宣传费增加2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增加130万元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上年结转)106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8.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87.7万元,增加411.29万元。主要是:1.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70.12万元;2.由于新区办加强对外招商导致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招商引资各项经费和宣传经费增加321.17万元、课题规划费增加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35万元,占9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占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万元,占1.32%;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占1.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6.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4万元。主要保障新区办办公正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与四川日报合作开设天府新区专版宣传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177万元、物管费39万元、差旅费42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和招商引资各种经费229.8万元等支出。主要保障机构工作正常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天府新区“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天府新区现代化服务业发展规划》两个课题研究。

      4.一般公共服务(类)战略规划与实施(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天府新区“智能制造+”研究》、《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天府新区城市设计导则与政策研究》和《推进天府新区都市农业推广建设研究》4个规划。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17万元、津贴补贴61.33万元、奖金3.9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7万元、住房公积金14.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6万元及优秀公务员奖励0.04万元。

      公用经费7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3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及机动经费6.9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万元。主要用于携手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眉山管委会,重点围绕中韩创新创业合作园、新川创新科技园,开展对德国、法国、荷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知名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企业的专业招商活动和保障日常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天府新区建设发展已到了全面加速、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次,10人。主要包括:组织招商小分队在美洲、欧盟等举办金融、文创、智能制造等专场推介会。

      (二)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蓉考察的外地兄弟单位和来蓉考察投资的公司及外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其中保险2万元、加油7.4万元、维修及保养6.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新区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72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新区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0.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177万元、信息化建设100万、与四川日报合作开设天府新区专版宣传费80万元、《天府新区》内刊出版印刷费70.5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15.6万元、上年结转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7.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新区办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新区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年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指反映经济体制干戈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政府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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