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3时31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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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档案局职能简介。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省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保管、使用两种职能,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省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全省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组织、指导全省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4.制定全省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省档案局直属四川省档案学校和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两个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从事培养中专学历档案人才以及相关学历教育在职档案人员的短期培训;科研所以应用研究为主的档案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保护技术,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档案基础理论与工作方法的研究。

      (二)省档案局2017年重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统领全省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1.档案馆舍建设。以监督指导和功能审核为重点,抓好已下达投资计划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和四川藏区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完工和开工,做好对全省新建档案馆功能审核工作。

      2.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发布《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抓好宣传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档案业务规范化考核机制,提升国家档案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

      3.档案文化建设。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建立四川《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工作机制,抓好《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汇编》《清代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汇编》等项目的实施。建立首批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目录,继续办好《档案时空》栏目,编辑出版《打开:跟着档案去旅行3》。切实推进《四川档案年鉴》《档案见证•西博会篇》《档案见证•大熊猫篇》《四川省档案馆藏品荟萃》《四川省馆藏族谱资料选编》《四川省档案利用实例选编》。

      4.档案利用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开放档案利用中审慎进行划控、鉴定工作,有序推进档案开放利用。继续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利用便捷化。

      5.档案资源建设。依法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充实、丰富和优化馆藏档案资源。加强新领域、新载体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省档案馆全面实行进馆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接收。

      6.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继续深化数字档案馆(室)试点。优化和完善省档案馆软硬件环境、网络条件和档案数字资源,调整和优化数字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继续做好省档案馆清代巴县缩微胶片数字化工作。

      7.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继续开展民国档案数字化和建国初期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要求,认真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做好增量档案电子化基础工作,落实电子文件管理相关标准,完善增量电子档案接收进馆准备工作。

      8.档案实体安全。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确保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应用技术手段保护各种载体形态档案实体安全,继续做好省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实体修裱抢救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和档案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在收、管、存、用各个环节的安全。

      9.档案信息安全。明确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岗位和责任,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网站、数字化加工、信息存储、数据异地备份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配备相应信息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10.档案科技工作。做好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结题和跟踪督查工作。贯彻落实《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深入推进省档案局科研所改革和发展。召开省档案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导省档案学会依法依规按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省档案学会作用,进一步活跃全省档案工作学术研讨交流氛围。

      11.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不断优化档案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分层次、分领域、分专题、分系统培训等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完成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读本的编辑出版。举办全省县(市、区)档案局长培训班等档案干部培训班次。深入推进省档案学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指导省档案学校编制实施《四川省档案学校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档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档案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四川省档案学校、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档案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431.1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78.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发放、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按进度分年度拨付。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收入预算7431.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19.73万元,占1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1.4万元,占72.1%;事业收入200万元,占2.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万元,占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支出预算74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3.48万元,占54.68%;项目支出3367.65万元,占45.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0.2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668.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发放、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按进度分年度拨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1.4万元、上年结转1398.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9.84万元、教育支出1227.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12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0.58万元,占61.56%;教育支出1038.07万元,占19.36%;科学技术支出128.63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79万元,占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58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259.75万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2.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等基本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780.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通用设备购置及三公经费等通用项目及档案法制文化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17年预算数为91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保管保护支出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出。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958.0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档案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档案教育项目支出,包括:培训费,教育教学辅助设施设备购置,房屋购置及维修经费,图书设备购置,实训材料购置等。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业务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63万元,主要用于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PDF档案文件生成电子归档章研究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89.4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1.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9.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等。

      公用经费49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计划出访美国,开展档案学术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省际档案部门参观交流,国家综合档馆建设、民生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文化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抢救与保护、档案科技教育等相关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4%。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保险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执法检查、调研、省档案校招生、科研项目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整理和接收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档案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5.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2万元,增长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档案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6.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民国重点档案抢救项目500万元、建国后档案整理鉴定清理140万元、建国后档案数字化140万元、物业管理155万元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档案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档案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7.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省档案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省档案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省档案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档案局开展档案保管利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档案抢救保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档案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省档案局用于档案馆的支出。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档案局本级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档案学校开展档案干部培训的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省档案局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省档案局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科研工作任务,从事档案科技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档案局统一管理的局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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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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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3时31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档案局职能简介。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省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保管、使用两种职能,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省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全省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组织、指导全省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4.制定全省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省档案局直属四川省档案学校和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两个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从事培养中专学历档案人才以及相关学历教育在职档案人员的短期培训;科研所以应用研究为主的档案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保护技术,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档案基础理论与工作方法的研究。

      (二)省档案局2017年重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统领全省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1.档案馆舍建设。以监督指导和功能审核为重点,抓好已下达投资计划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和四川藏区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完工和开工,做好对全省新建档案馆功能审核工作。

      2.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发布《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抓好宣传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档案业务规范化考核机制,提升国家档案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

      3.档案文化建设。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建立四川《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工作机制,抓好《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汇编》《清代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汇编》等项目的实施。建立首批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目录,继续办好《档案时空》栏目,编辑出版《打开:跟着档案去旅行3》。切实推进《四川档案年鉴》《档案见证•西博会篇》《档案见证•大熊猫篇》《四川省档案馆藏品荟萃》《四川省馆藏族谱资料选编》《四川省档案利用实例选编》。

      4.档案利用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开放档案利用中审慎进行划控、鉴定工作,有序推进档案开放利用。继续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利用便捷化。

      5.档案资源建设。依法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充实、丰富和优化馆藏档案资源。加强新领域、新载体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省档案馆全面实行进馆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接收。

      6.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继续深化数字档案馆(室)试点。优化和完善省档案馆软硬件环境、网络条件和档案数字资源,调整和优化数字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继续做好省档案馆清代巴县缩微胶片数字化工作。

      7.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继续开展民国档案数字化和建国初期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要求,认真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做好增量档案电子化基础工作,落实电子文件管理相关标准,完善增量电子档案接收进馆准备工作。

      8.档案实体安全。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确保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应用技术手段保护各种载体形态档案实体安全,继续做好省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实体修裱抢救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和档案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在收、管、存、用各个环节的安全。

      9.档案信息安全。明确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岗位和责任,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网站、数字化加工、信息存储、数据异地备份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配备相应信息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10.档案科技工作。做好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结题和跟踪督查工作。贯彻落实《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深入推进省档案局科研所改革和发展。召开省档案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导省档案学会依法依规按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省档案学会作用,进一步活跃全省档案工作学术研讨交流氛围。

      11.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不断优化档案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分层次、分领域、分专题、分系统培训等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完成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读本的编辑出版。举办全省县(市、区)档案局长培训班等档案干部培训班次。深入推进省档案学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指导省档案学校编制实施《四川省档案学校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档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四川省档案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四川省档案学校、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档案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431.1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78.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发放、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按进度分年度拨付。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收入预算7431.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19.73万元,占1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1.4万元,占72.1%;事业收入200万元,占2.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万元,占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支出预算74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3.48万元,占54.68%;项目支出3367.65万元,占45.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0.2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668.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发放、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档案学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按进度分年度拨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1.4万元、上年结转1398.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9.84万元、教育支出1227.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12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0.58万元,占61.56%;教育支出1038.07万元,占19.36%;科学技术支出128.63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79万元,占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58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259.75万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2.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等基本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780.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通用设备购置及三公经费等通用项目及档案法制文化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17年预算数为91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保管保护支出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出。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958.0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档案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档案教育项目支出,包括:培训费,教育教学辅助设施设备购置,房屋购置及维修经费,图书设备购置,实训材料购置等。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业务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9.63万元,主要用于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省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PDF档案文件生成电子归档章研究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89.4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1.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9.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等。

      公用经费49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计划出访美国,开展档案学术交流。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省际档案部门参观交流,国家综合档馆建设、民生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文化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抢救与保护、档案科技教育等相关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4%。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保险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执法检查、调研、省档案校招生、科研项目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整理和接收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档案局2017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档案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5.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2万元,增长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档案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6.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民国重点档案抢救项目500万元、建国后档案整理鉴定清理140万元、建国后档案数字化140万元、物业管理155万元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档案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档案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7.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省档案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省档案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省档案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档案局开展档案保管利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档案抢救保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档案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省档案局用于档案馆的支出。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档案局本级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档案学校开展档案干部培训的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省档案局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省档案局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科研工作任务,从事档案科技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档案局统一管理的局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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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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