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48分
  • 来源: 省直机关工委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直机关工委职能简介

      1.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举办机关党委书记读书班和党支部书记轮训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运用好“三级书记讲党课”形式,深化和拓展治蜀兴川大讲堂、开展集中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修订完善《四川省级机关领导班子“四好”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强化领导干部在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家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加强政治文化、职业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建设,培育和树立奋进的机关精神、文明的机关风尚、良好的机关形象。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宣传交流创建成果,开展“做悦读党员、建书香机关”主题读书活动,评选“悦读之星”“书香支部”。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召开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对12项重点任务特别是9个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顿和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党员发展、防止党员失联、党代表违纪违法处理、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等制度机制,防止基层党建重点问题反弹回潮。开展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党费管理符合要求、使用符合规定。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四川省直机关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评选表彰省直机关优秀党支部书记。总结提炼推广特色鲜明、运行有效的党支部工作法。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激发党员干部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员管理方式,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在部分省直部门(单位)进行试点。以机关“两委”书记为重点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研究制定《加强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全覆盖培训省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市(州)机关工委书记,开展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基层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联系服务基层工作,转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不善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等问题。推动“走基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贫困村、重大项目等基层一线,宣讲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实施。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机关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职责的落实。开展巡视“回头看”。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动态监控措施。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5.抓好机关党建助推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帮扶部门(单位)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配合做好“五个一”帮扶力量督查考核工作,加大调研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解决困难,确保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分片区开展驻村干部培训,突出培训的区域性特点和脱贫攻坚实战感。开展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本领。开展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州)驻村帮扶工作承办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总结提炼驻村帮扶工作方法,着力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加强与各级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协调联系,大力宣传报道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的典型事迹。运用驻村帮扶工作QQ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为驻村干部在线学习政策、交流经验提供便利。适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驻村干部、先进帮扶单位。

      6.加强党对统战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基层组织机构,对省直机关和市(州)直机关工委统战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继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发现、推荐、培养及动态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发挥党外人士“人才库”“蓄水池”作用。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和统战工作人员队伍教育与培训,搭建广泛联系团结党外人士的工作平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发挥汇聚智慧、凝聚力量、服务中心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落实群团机构改革方案,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开展“劳动竞赛”“青春创业”“巾帼建功”等活动,做好工会“四季送”、团工委“青春闪耀扶贫路”等特色工作。积极打造金秋助学、送健康、送温暖、困难帮扶等工作品牌。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修订完善《四川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三级责任主体,落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具体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关于对市(州)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的办法(试行)》和《关于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学习交流,总结典型经验,帮助基层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机关党建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研究,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提升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研究水平。适时举办全省机关党建论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发挥四川机关党建网、《时代先锋》杂志的平台作用,加强对机关党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和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471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2471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支出预算2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万元,占63.94;项目支出891万元,占36.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5.03万元、教育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5.03万元,占80.74%;教育支出8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占9.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5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121.38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04.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日常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3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发放以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1.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21.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1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出访国家为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较2016年出访美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费用降低,故经费相应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3人。出国(境)团组是“赴日本韩国交流合作”,通过学习交流日本、韩国两国政党自身建设、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行政管理能力。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中央、兄弟省市及市(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到我委调研考察、学习交流、联系工作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预计支出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务车辆的保险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2017年起由单位自行购买,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外出调研、查办案件、机要保密、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驻村帮扶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下属省直机关工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9.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45万元,增长1.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9.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会议、印刷、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委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工委在职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工委离休人员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0时48分
  • 来源: 省直机关工委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直机关工委职能简介

      1.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举办机关党委书记读书班和党支部书记轮训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运用好“三级书记讲党课”形式,深化和拓展治蜀兴川大讲堂、开展集中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修订完善《四川省级机关领导班子“四好”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强化领导干部在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家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加强政治文化、职业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建设,培育和树立奋进的机关精神、文明的机关风尚、良好的机关形象。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宣传交流创建成果,开展“做悦读党员、建书香机关”主题读书活动,评选“悦读之星”“书香支部”。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召开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对12项重点任务特别是9个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顿和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党员发展、防止党员失联、党代表违纪违法处理、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等制度机制,防止基层党建重点问题反弹回潮。开展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党费管理符合要求、使用符合规定。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四川省直机关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评选表彰省直机关优秀党支部书记。总结提炼推广特色鲜明、运行有效的党支部工作法。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激发党员干部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员管理方式,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在部分省直部门(单位)进行试点。以机关“两委”书记为重点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研究制定《加强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全覆盖培训省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市(州)机关工委书记,开展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基层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联系服务基层工作,转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不善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等问题。推动“走基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贫困村、重大项目等基层一线,宣讲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实施。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机关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职责的落实。开展巡视“回头看”。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动态监控措施。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5.抓好机关党建助推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帮扶部门(单位)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配合做好“五个一”帮扶力量督查考核工作,加大调研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解决困难,确保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分片区开展驻村干部培训,突出培训的区域性特点和脱贫攻坚实战感。开展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本领。开展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州)驻村帮扶工作承办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总结提炼驻村帮扶工作方法,着力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加强与各级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协调联系,大力宣传报道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的典型事迹。运用驻村帮扶工作QQ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为驻村干部在线学习政策、交流经验提供便利。适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驻村干部、先进帮扶单位。

      6.加强党对统战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基层组织机构,对省直机关和市(州)直机关工委统战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继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发现、推荐、培养及动态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发挥党外人士“人才库”“蓄水池”作用。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和统战工作人员队伍教育与培训,搭建广泛联系团结党外人士的工作平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发挥汇聚智慧、凝聚力量、服务中心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落实群团机构改革方案,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开展“劳动竞赛”“青春创业”“巾帼建功”等活动,做好工会“四季送”、团工委“青春闪耀扶贫路”等特色工作。积极打造金秋助学、送健康、送温暖、困难帮扶等工作品牌。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修订完善《四川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三级责任主体,落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具体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关于对市(州)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的办法(试行)》和《关于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学习交流,总结典型经验,帮助基层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机关党建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研究,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提升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研究水平。适时举办全省机关党建论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发挥四川机关党建网、《时代先锋》杂志的平台作用,加强对机关党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和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471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2471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支出预算2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万元,占63.94;项目支出891万元,占36.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5.03万元、教育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5.03万元,占80.74%;教育支出8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占9.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5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121.38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04.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日常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3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发放以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1.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21.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1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出访国家为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较2016年出访美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费用降低,故经费相应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3人。出国(境)团组是“赴日本韩国交流合作”,通过学习交流日本、韩国两国政党自身建设、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行政管理能力。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中央、兄弟省市及市(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到我委调研考察、学习交流、联系工作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预计支出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务车辆的保险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2017年起由单位自行购买,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外出调研、查办案件、机要保密、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驻村帮扶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下属省直机关工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9.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45万元,增长1.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9.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会议、印刷、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委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工委在职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工委离休人员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