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1时15分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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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八)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一)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主要完成的工作

      (一)精心做好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筹划工作,起草、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集中力量决战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推进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卓有成效实施民生工程,进一步争取人心聚合民力。

      (四)着力抓好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六)切实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决战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维护藏区稳定。

      (八)注重机关自身建设,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清正廉洁。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9947.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41.82万元,事业收入48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9.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9.14万元,其他收入473.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3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930.1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2015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支出决算总额为994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26万元,教育支出2925.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8.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7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9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和宗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9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专题调研,深入谋划新形势下的四川民族宗教工作的支出;二是用于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支出;三是组织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民族地区春节慰问工作经费支出;四是用于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支出;五是用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支出;六是用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支出;七是用于依法抓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规范管理,依法加强藏传佛教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全省宗教稳定大局,维护藏区和谐稳定。。

      (二)教育支出2925.7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宗教院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3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204.9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44.2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368.6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4.4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64.20%。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外办安排的出国人员天数增加。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国家民委赴俄罗斯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人才管理者培训班,出发地点为俄罗斯,本次参训有力促进了中俄双方的少数民族人才管理经验交流,增进了国际少数民族人才管理工作的了解。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3.5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宗教界代表人士、省外来川考察调研等来访增多,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交办接待任务增多。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越南国家民委、越南国家宗教局访问团。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1036人,共计支出12.56万元。公务接待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越南国家民委13人,4985元;接待越南国家宗教局12人,4986元;接待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其他国内公务人员1011人,12.5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8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4.7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4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0.82万元,用于藏区维稳保障、民族地区发展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4.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府采购总支出为633.5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20.01万元工程,采购服务支出311.51万元的总体情况,采购工程10万元。货物类采购主要用于办公类电子产品、图书及家具等。采购服务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加油及维修服务。采购工程主要用于维修类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车辆占用,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占用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4辆。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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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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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8月31日 11时15分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八)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一)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主要完成的工作

      (一)精心做好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筹划工作,起草、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集中力量决战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推进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卓有成效实施民生工程,进一步争取人心聚合民力。

      (四)着力抓好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六)切实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决战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维护藏区稳定。

      (八)注重机关自身建设,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清正廉洁。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9947.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41.82万元,事业收入48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9.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9.14万元,其他收入473.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3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930.1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2015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支出决算总额为994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26万元,教育支出2925.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8.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7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9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和宗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9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专题调研,深入谋划新形势下的四川民族宗教工作的支出;二是用于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支出;三是组织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民族地区春节慰问工作经费支出;四是用于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支出;五是用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支出;六是用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支出;七是用于依法抓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规范管理,依法加强藏传佛教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全省宗教稳定大局,维护藏区和谐稳定。。

      (二)教育支出2925.7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宗教院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3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204.9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44.2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368.6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4.4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64.20%。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外办安排的出国人员天数增加。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国家民委赴俄罗斯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人才管理者培训班,出发地点为俄罗斯,本次参训有力促进了中俄双方的少数民族人才管理经验交流,增进了国际少数民族人才管理工作的了解。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3.5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宗教界代表人士、省外来川考察调研等来访增多,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交办接待任务增多。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越南国家民委、越南国家宗教局访问团。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1036人,共计支出12.56万元。公务接待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越南国家民委13人,4985元;接待越南国家宗教局12人,4986元;接待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其他国内公务人员1011人,12.5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8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4.7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4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0.82万元,用于藏区维稳保障、民族地区发展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4.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府采购总支出为633.5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20.01万元工程,采购服务支出311.51万元的总体情况,采购工程10万元。货物类采购主要用于办公类电子产品、图书及家具等。采购服务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加油及维修服务。采购工程主要用于维修类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车辆占用,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占用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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