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24分
  • 来源: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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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总工会成立于1952年10月,是四川省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四川省总工会在省委、全国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四川省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市(州)党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市(州)总工会和有关省级产业(局)工会、直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省县(市、区)以上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省政府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做好在川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省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有关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年省总工会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中央、省委精神统领工会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全省各级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工会干部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我国和我省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加强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四川工人日报》和“51网”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宣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改革发展信心,凝聚改革发展力量。

      2.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运用中央、省委精神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中去思考去推进,紧密联系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工会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会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精神落到实处。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大力开展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继续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等活动,大力宣传劳模先进的典型事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快四川省职工新媒体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型资源,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

      (二)围绕改革发展,组织引领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4.大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制定“十三五”劳动竞赛规划和推动出台《四川省省级劳动竞赛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劳动竞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三大发展战略”、“两个跨越”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紧扣“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天府新区建设和我省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国家、省发展战略,引导广大职工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劳动竞赛,积极推动竞赛向非公有制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提高职工参与率和受益度,力争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面达90%以上,参与职工达700万人(次)以上。

      5.鼓励支持职工创新创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健全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开发、展示、转化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信息库,推进技术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第五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深化职工技术创新“两个百万”和“六个一”活动,帮助职工掌握创新技术、参与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编写工会创业指导手册,鼓励和帮助有创业能力、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6.推进职工素质全面提升。出台《四川省职工素质建设五年规划》和《四川省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管理办法》,深入实施以“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为主题的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努力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深入开展“工人先锋号”和“五化五强”班组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我学、我练、我能”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继续选树“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开展技能人才师徒结对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建等活动。举办第三届职工文化年活动,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做好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7.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推动修订《四川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做好2016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状)推荐评选工作,创新职工群众参与评选劳模的形式,提高基层一线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在劳模评选中的比例。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加强劳模事迹宣传,引导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加强劳模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省、市(州)或行业(系统)、县(市、区)、劳模所在单位四级劳模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困难劳模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劳模的各项政策,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

      (三)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

      8.推进维权工作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健全完善与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等涉及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健康方面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市场指导价位的调整和完善,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七进”,加强工会律师团建设,推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委派制度和购买社会服务的职工法律援助模式。积极推动建立工会法律专门人才担任兼职仲裁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加大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力度。依法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扩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完善工会四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网络,继续抓好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机制建设、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产煤县特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等工作。

      9.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群团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双爱双评”等活动,大力开展平等协商推进集体合同攻坚,扩大创建活动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认真做好全国和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培育和评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依法依规落实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规定,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建立调裁审相衔接制度。推进先进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文化建设,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同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

      10.积极拓展协商民主。发挥工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反映职工愿望诉求和工会建议主张,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改革进程。围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创新开展“聚焦基层促民主、共建共享双维护”等活动,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扩大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有效覆盖,努力实现已建会公有制企业全覆盖,非公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探索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围绕企业裁员、降薪和人员安置等重大事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扎实开展全省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突出抓好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培育选树集体协商先进典型。监督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运用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培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11.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深化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创新建会形式和宣传动员方式,完善农民工会员会籍流动接转服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深化省际(城际)工会联动维权机制,完善省级部门联动维权,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从制度和机制上推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围绕户籍、农村土地、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民工利益重大改革,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并监督落实。根据农民工实际需求,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安全生产以及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加快农民工文化驿站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权益落实,帮助进城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12.积极做好工会维稳工作。推动工会维稳工作纳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维稳工作体系,健全与有关部门会商协调和联动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会维稳工作机制,依法参与对劳动关系领域渗透破坏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下加强对职工思想引导,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高度重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情况,特别是密切关注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破产结算企业涉及的裁员、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强化综合研判,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反馈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宣传和舆情工作队伍,及时掌握、妥善应对涉及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网络舆情。

      (四)着眼民生改善,以需求为导向做好精准帮扶。

      13.着力完善服务体系。争取党政赋予工会更多服务职工群众的资源手段,推动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纳入地方“十三五”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站、点)建设,强化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推进社保体系完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融入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群团社会服务中心(站、点),深化与社会组织合作,根据职工需要开设多样化服务项目,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社会化。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基层,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14.着力提升帮扶实效。大力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加强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工作考核评估,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四季送”等品牌帮扶活动,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加强与劳动就业机构、用人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努力为就业困难的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等服务。配合全总开展“春送岗位”大型招聘活动。着力提高“金秋助学”实效,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新建“妈咪宝贝屋”省级示范点50个、女职工心灵驿站10家。加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做到精准掌握信息、分类帮扶、因户施策。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支持,促进基金会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断扩大职工互助覆盖范围。

      15.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加强协调、整合资源,落实驻村帮扶制度,着力协助所联系的贫困县、乡、村因地制宜做好扶贫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群众脱贫增收。认真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献计献策、投资投劳、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工会工作改革转型发展。

      16.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依法推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全面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同步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提高建会质量,全省基层工会组建实现规范化和“六有”目标达75%以上。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打造“四川省示范乡镇(街道)工会”36家、“四川省示范社区工会”100家。以“职工之家”建设30周年为契机,深化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建家达标率达80%以上。制定完善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和会员、代表提案制。

      17.加快推进工会改革。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委改革总体部署,借鉴其他省市改革试点做法,研究制定我省工会组织综合改革方案。推广泸州在乡镇(街道)、社区探索建立群团工作中心的经验做法,深化基层工会工作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加强与其他基层群团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整合人力、政策、项目等资源,搭建集成服务平台,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融入“互联网+”时代,加强工会网上工作,探索建立工会网上服务平台。

      18.加强产业工会工作。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组织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切实保障改革过程中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等。高度关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破产兼并、“僵尸企业”退出等职工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加强对煤碳、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研判,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着眼产业发展大局、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开展符合行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工程、素质提升活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制定,深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强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探索项目化运作方式,推动产业工会工作向纵深拓展。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工会干部协管力度,开展向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推荐社会化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试点。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和基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等机制,着力为基层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按照全总和省委要求,积极推进工会干部在工会系统内部上下交流,工会干部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调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好民族地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2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并执行到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专职纪检干部、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机关部门纪检联络员三支队伍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树立工会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21.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完善税务代征、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工会经费机制。深入推进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会财务干部的培训。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将工会经费支出重点向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倾斜,积极探索工会会员普惠制。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坚决防止铺张浪费。

      22.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对经费、资产、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依法审计、依法监督、规范运行的经审工作体制,建立对下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询问约谈机制。加强经审干部培训,提高审计质量和监督水平。规范审计程序,严格审计标准,促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审、帮、促”作用,降低工会经济运行风险。

      23.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严格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资产保值,不断提高工会资产收益。深化工会企事业改革,突出公益性和服务性。不断增强工会企事业自我发展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24.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外事、工会统计、信息信访、机关党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部门概况

      省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总工会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80.0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80.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09万元,项目支出803.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工会职能作用正常发挥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其中:

      基本支出,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省总工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5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产业、企业集团省部级劳模“三金”和疗休养、省级困难职工体检、劳动竞赛、职工劳动保护、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专项业务活动。

      (二)教育支出104.8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竞赛、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援助、财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2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四)医疗卫生支出137.33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169.54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总工会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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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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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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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4时24分
  • 来源: 省总工会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总工会成立于1952年10月,是四川省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四川省总工会在省委、全国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四川省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市(州)党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市(州)总工会和有关省级产业(局)工会、直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省县(市、区)以上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省政府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做好在川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省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有关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年省总工会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中央、省委精神统领工会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全省各级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工会干部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我国和我省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加强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四川工人日报》和“51网”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宣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改革发展信心,凝聚改革发展力量。

      2.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运用中央、省委精神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中去思考去推进,紧密联系职工队伍、劳动关系、工会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会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精神落到实处。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大力开展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继续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等活动,大力宣传劳模先进的典型事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快四川省职工新媒体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型资源,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

      (二)围绕改革发展,组织引领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4.大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制定“十三五”劳动竞赛规划和推动出台《四川省省级劳动竞赛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劳动竞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三大发展战略”、“两个跨越”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紧扣“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天府新区建设和我省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国家、省发展战略,引导广大职工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劳动竞赛,积极推动竞赛向非公有制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提高职工参与率和受益度,力争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面达90%以上,参与职工达700万人(次)以上。

      5.鼓励支持职工创新创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健全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开发、展示、转化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信息库,推进技术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第五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深化职工技术创新“两个百万”和“六个一”活动,帮助职工掌握创新技术、参与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编写工会创业指导手册,鼓励和帮助有创业能力、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6.推进职工素质全面提升。出台《四川省职工素质建设五年规划》和《四川省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管理办法》,深入实施以“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为主题的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努力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深入开展“工人先锋号”和“五化五强”班组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我学、我练、我能”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继续选树“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开展技能人才师徒结对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建等活动。举办第三届职工文化年活动,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做好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7.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推动修订《四川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做好2016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状)推荐评选工作,创新职工群众参与评选劳模的形式,提高基层一线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在劳模评选中的比例。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加强劳模事迹宣传,引导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加强劳模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省、市(州)或行业(系统)、县(市、区)、劳模所在单位四级劳模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困难劳模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劳模的各项政策,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

      (三)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

      8.推进维权工作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健全完善与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等涉及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健康方面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市场指导价位的调整和完善,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七进”,加强工会律师团建设,推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委派制度和购买社会服务的职工法律援助模式。积极推动建立工会法律专门人才担任兼职仲裁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加大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力度。依法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扩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完善工会四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网络,继续抓好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机制建设、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产煤县特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等工作。

      9.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群团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双爱双评”等活动,大力开展平等协商推进集体合同攻坚,扩大创建活动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认真做好全国和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培育和评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依法依规落实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规定,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建立调裁审相衔接制度。推进先进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文化建设,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同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

      10.积极拓展协商民主。发挥工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反映职工愿望诉求和工会建议主张,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改革进程。围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创新开展“聚焦基层促民主、共建共享双维护”等活动,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扩大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有效覆盖,努力实现已建会公有制企业全覆盖,非公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探索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围绕企业裁员、降薪和人员安置等重大事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扎实开展全省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突出抓好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培育选树集体协商先进典型。监督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运用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培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11.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深化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创新建会形式和宣传动员方式,完善农民工会员会籍流动接转服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深化省际(城际)工会联动维权机制,完善省级部门联动维权,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从制度和机制上推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围绕户籍、农村土地、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民工利益重大改革,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并监督落实。根据农民工实际需求,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安全生产以及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加快农民工文化驿站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权益落实,帮助进城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12.积极做好工会维稳工作。推动工会维稳工作纳入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维稳工作体系,健全与有关部门会商协调和联动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会维稳工作机制,依法参与对劳动关系领域渗透破坏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下加强对职工思想引导,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高度重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情况,特别是密切关注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破产结算企业涉及的裁员、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强化综合研判,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反馈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宣传和舆情工作队伍,及时掌握、妥善应对涉及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网络舆情。

      (四)着眼民生改善,以需求为导向做好精准帮扶。

      13.着力完善服务体系。争取党政赋予工会更多服务职工群众的资源手段,推动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纳入地方“十三五”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站、点)建设,强化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推进社保体系完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融入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群团社会服务中心(站、点),深化与社会组织合作,根据职工需要开设多样化服务项目,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社会化。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基层,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14.着力提升帮扶实效。大力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加强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工作考核评估,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四季送”等品牌帮扶活动,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加强与劳动就业机构、用人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努力为就业困难的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等服务。配合全总开展“春送岗位”大型招聘活动。着力提高“金秋助学”实效,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新建“妈咪宝贝屋”省级示范点50个、女职工心灵驿站10家。加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做到精准掌握信息、分类帮扶、因户施策。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支持,促进基金会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断扩大职工互助覆盖范围。

      15.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加强协调、整合资源,落实驻村帮扶制度,着力协助所联系的贫困县、乡、村因地制宜做好扶贫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群众脱贫增收。认真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献计献策、投资投劳、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工会工作改革转型发展。

      16.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依法推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全面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同步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提高建会质量,全省基层工会组建实现规范化和“六有”目标达75%以上。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打造“四川省示范乡镇(街道)工会”36家、“四川省示范社区工会”100家。以“职工之家”建设30周年为契机,深化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建家达标率达80%以上。制定完善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和会员、代表提案制。

      17.加快推进工会改革。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委改革总体部署,借鉴其他省市改革试点做法,研究制定我省工会组织综合改革方案。推广泸州在乡镇(街道)、社区探索建立群团工作中心的经验做法,深化基层工会工作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加强与其他基层群团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整合人力、政策、项目等资源,搭建集成服务平台,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融入“互联网+”时代,加强工会网上工作,探索建立工会网上服务平台。

      18.加强产业工会工作。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组织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切实保障改革过程中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等。高度关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破产兼并、“僵尸企业”退出等职工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加强对煤碳、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研判,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着眼产业发展大局、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开展符合行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工程、素质提升活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制定,深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强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探索项目化运作方式,推动产业工会工作向纵深拓展。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工会干部协管力度,开展向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推荐社会化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试点。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和基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等机制,着力为基层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按照全总和省委要求,积极推进工会干部在工会系统内部上下交流,工会干部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调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好民族地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2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并执行到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专职纪检干部、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机关部门纪检联络员三支队伍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树立工会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21.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完善税务代征、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工会经费机制。深入推进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会财务干部的培训。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将工会经费支出重点向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倾斜,积极探索工会会员普惠制。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坚决防止铺张浪费。

      22.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对经费、资产、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依法审计、依法监督、规范运行的经审工作体制,建立对下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询问约谈机制。加强经审干部培训,提高审计质量和监督水平。规范审计程序,严格审计标准,促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审、帮、促”作用,降低工会经济运行风险。

      23.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严格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资产保值,不断提高工会资产收益。深化工会企事业改革,突出公益性和服务性。不断增强工会企事业自我发展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24.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外事、工会统计、信息信访、机关党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部门概况

      省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总工会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80.0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80.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09万元,项目支出803.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工会职能作用正常发挥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其中:

      基本支出,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省总工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5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产业、企业集团省部级劳模“三金”和疗休养、省级困难职工体检、劳动竞赛、职工劳动保护、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专项业务活动。

      (二)教育支出104.8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竞赛、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援助、财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2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四)医疗卫生支出137.33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169.54万元,主要用于省总工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总工会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2.12万元。



    附件下载:

    四川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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