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47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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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林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

      12.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省林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以推进依法治理为重要抓手,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根本保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加快推进向林业经济强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跨越。

      1、着力深化林业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涉林工作。抓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加快金融支林试点建设。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抓好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研究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推动林业生态红线落地。推动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态调整和分级补偿机制。

      2、着力推进依法治林。推动《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立法,完善占用征收林地附着物补偿办法,制定依法治林具体意见。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格林业行政审批制度。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林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弘扬法治文化。

      3、着力修复自然生态。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同时,完成两个年度建设任务100万亩以上。突出“扩面、提标、改革、完善”的总要求,搞好公益林建设、国有中幼林抚育,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方标准建设,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划定标准。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开展野生动物危害补偿机制试点。加强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完成第五次荒漠化监测,争取石漠化治理二期计划。加快芦山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支持康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4、着力发展富民产业。围绕木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种苗花卉等六大重点产业,加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基地建设成果。加强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开展第二轮重点县检查验收,争取启动第三轮建设。突出抓好竹产业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支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扶持培育专合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涉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5、着力增加森林资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人工植树造林,抓好珍稀树木、碳汇造林、血防林建设,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加强森林经营,建设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和示范林场,扩大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林地使用管理,严格管控林地征占用行为,从严控制公益林、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调整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编制下达“十三五”采伐限额。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推进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争取退化防护林改造。

      6、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强化林业科技攻关,组建省级创新团队、创新战略联盟,启动建设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和转化基地。深入开展林业科技“七大行动”,全面完成林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中心站和9个片区站建设,制定(修订)林业地方标准20项。制定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规划,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和林木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林木品种审定、种苗采购和木本粮油种苗管理。

      7、着力抓实应急处置。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创新森林防火投入、管理和联防机制,推进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科学组织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肃查处和追究有关责任。强化“双线”防控目标责任,加强中心测报点建设,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第二阶段任务。强化林业植物检疫,开展社会化防治服务试点。开展重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本底调查,及时有效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8、着力繁荣生态文化。创新城乡造林绿化,加强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创建,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丰富生态文化载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国家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森林学校(堂)及对外合作成果展示基地,申办中国湿地文化节。

      9、着力夯实基础保障。加强重大课题和重大项目研究,编制完成林业“十三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研究争取国家政策,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加强林区道路、通信、电力、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编制国有林场扶贫开发规划,支持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转型发展。

      10、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全面推进林业系统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抓好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林业厅下属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林业厅收入预算总额为7699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64.53万元,事业收入20335.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61.60万元,转移性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1355.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9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85.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996.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51.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0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9.47万元,专项支出50515.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林业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44.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方面的支出,保障森林公安的正常运转,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科学技术支出1769.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林业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与运用方面的支出,为林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科技含量。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0.6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厅下属医院营运过程中购置医疗设备等支出,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节能环保支出16057.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直属森工企业在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中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7035.8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质量安全、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防灾减灾、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3989.5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直属事业单位和森工企业林业棚户区改造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6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次,14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以色列、西班牙、法国开展油橄榄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合作交流、赴俄罗斯开展中俄两河流域林产业与科技、中俄两河流域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合作交流、赴南非、肯尼亚开展非洲国家公园合作交流等。计划完成学习以色列等国在油橄榄栽培种植加工的各个环节理念、技术和管理模式;拜访俄自然资源与生态部等林业管理部门,探讨建立中俄两河流域林产业与科技、中俄两河流域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学习以南非为代表的金砖国家和非洲发展中国家在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中如何处理好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关系方面的理念、体制和模式等。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56.82%。主要原因是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省林业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等接受检查指导,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参与博览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9.60%。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安排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3辆,其中:轿车55辆,越野车25辆,多功能乘用车2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67万元。用于10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林业改革及基层工作调研,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种苗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公安、林业检疫执勤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873.8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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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47分
  • 来源: 林业厅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林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的林业经济工作。

      12.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省林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以推进依法治理为重要抓手,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根本保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加快推进向林业经济强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跨越。

      1、着力深化林业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涉林工作。抓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加快金融支林试点建设。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抓好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研究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推动林业生态红线落地。推动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态调整和分级补偿机制。

      2、着力推进依法治林。推动《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立法,完善占用征收林地附着物补偿办法,制定依法治林具体意见。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格林业行政审批制度。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林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弘扬法治文化。

      3、着力修复自然生态。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同时,完成两个年度建设任务100万亩以上。突出“扩面、提标、改革、完善”的总要求,搞好公益林建设、国有中幼林抚育,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方标准建设,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划定标准。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开展野生动物危害补偿机制试点。加强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完成第五次荒漠化监测,争取石漠化治理二期计划。加快芦山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支持康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4、着力发展富民产业。围绕木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种苗花卉等六大重点产业,加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基地建设成果。加强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开展第二轮重点县检查验收,争取启动第三轮建设。突出抓好竹产业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支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扶持培育专合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涉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5、着力增加森林资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人工植树造林,抓好珍稀树木、碳汇造林、血防林建设,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加强森林经营,建设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和示范林场,扩大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林地使用管理,严格管控林地征占用行为,从严控制公益林、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调整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编制下达“十三五”采伐限额。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推进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争取退化防护林改造。

      6、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强化林业科技攻关,组建省级创新团队、创新战略联盟,启动建设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和转化基地。深入开展林业科技“七大行动”,全面完成林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中心站和9个片区站建设,制定(修订)林业地方标准20项。制定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规划,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和林木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林木品种审定、种苗采购和木本粮油种苗管理。

      7、着力抓实应急处置。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创新森林防火投入、管理和联防机制,推进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科学组织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肃查处和追究有关责任。强化“双线”防控目标责任,加强中心测报点建设,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第二阶段任务。强化林业植物检疫,开展社会化防治服务试点。开展重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本底调查,及时有效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8、着力繁荣生态文化。创新城乡造林绿化,加强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创建,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丰富生态文化载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国家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森林学校(堂)及对外合作成果展示基地,申办中国湿地文化节。

      9、着力夯实基础保障。加强重大课题和重大项目研究,编制完成林业“十三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研究争取国家政策,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加强林区道路、通信、电力、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编制国有林场扶贫开发规划,支持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转型发展。

      10、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全面推进林业系统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抓好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林业厅下属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林业厅收入预算总额为7699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64.53万元,事业收入20335.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61.60万元,转移性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1355.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9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85.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996.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51.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0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9.47万元,专项支出50515.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省林业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44.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方面的支出,保障森林公安的正常运转,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科学技术支出1769.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林业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与运用方面的支出,为林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科技含量。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0.6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厅下属医院营运过程中购置医疗设备等支出,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节能环保支出16057.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直属森工企业在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中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7035.8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质量安全、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防灾减灾、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3989.5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直属事业单位和森工企业林业棚户区改造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6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次,14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以色列、西班牙、法国开展油橄榄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合作交流、赴俄罗斯开展中俄两河流域林产业与科技、中俄两河流域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合作交流、赴南非、肯尼亚开展非洲国家公园合作交流等。计划完成学习以色列等国在油橄榄栽培种植加工的各个环节理念、技术和管理模式;拜访俄自然资源与生态部等林业管理部门,探讨建立中俄两河流域林产业与科技、中俄两河流域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学习以南非为代表的金砖国家和非洲发展中国家在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中如何处理好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关系方面的理念、体制和模式等。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56.82%。主要原因是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省林业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等接受检查指导,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参与博览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9.60%。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安排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3辆,其中:轿车55辆,越野车25辆,多功能乘用车2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67万元。用于10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林业改革及基层工作调研,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种苗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公安、林业检疫执勤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林业厅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873.8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四川省林业厅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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