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七年制中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院七年制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阶段培养工作,规范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将于近期开展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增列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增列条件与程序
1.增列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七年制中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一)。
既往遴选成为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的老师若三年内未招收七年制学生(即目前未指导2007、2008、2009三个年级的学生),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资格自动取消,若需招生,请再次申请重新遴选认定。
欢迎院外专家申请参与我院七年制学生指导工作,申请条件及程序参照遴选办法执行。但我院不支付院外指导老师培养费及导师津贴。
2.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完成相应的申请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二、附件三),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四)提交所在学科,学科同意后交于教学部,教学部将审核申请人原始材料(科研项目请科研部盖章确认后交教学部,科研经费请交科研经费本核实);
(2)临床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表决;
(3)表决通过者名单院内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二、日程安排
1.10月24日,教学部将相关文件及申请表格挂至附院网页供申请人参阅、下载;
2.10月31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和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格式见附件四)提交所在学科审核,学科同意后交于教学部;
3.11月初,临床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名单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审议票决申请人名单;
4.审议通过的名单在院内公示1周;
5.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经公示后的新增七年制学生指导教师名单。
三、提交材料
本人及学科签名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七年制中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指导老师申请表》(含电子版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联系方式:郭静 18980880167 邮箱:80620404@qq.com
临床医学院教学部
2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