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南充市推行新版旅游合同
新版合同明确了《旅游行程单》的内容,尤其规定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酒店”、“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此外,新版出境跟团游旅游合同还要求,旅行社出团前要如实告知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境外小费标准,游客的旅游费用中包括导游服务费和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但是不包括境外小费。
新版合同进一步明确了旅游者的权利。其中一条是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一旦发现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或是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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