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

  • 2022年04月27日 16时51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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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6日上午,四川公安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通报一年来四川公安知识产权领域刑事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一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1年,四川公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总目标,坚决落实公安厅党委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站位要高、贯彻要实、打击要严、能力要强”这一总要求,以打击“社会问题最突出、群众呼声最强烈”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为总攻方向,主动作为,探索前行,走出了一条机构队伍从无到有、打击能力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之路,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被评为“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核心战斗力大幅提升。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承担着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职责,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个市(州)、70余个县(区)公安机关成立了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专门机构,专兼职民警近2000人,初步形成省市县上下统一、事权清晰的打击犯罪专业工作体系。

    打击质效大幅上升。一年来,四川公安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问题,主动出击,严打严治。全年共侦破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1643件,同比上升81.9%,抓获犯罪嫌疑人3952名,涉案总金额约38.2亿元,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侦办部督案件26件,侦办厅督案件199件,打掉犯罪团伙100余个,端掉犯罪窝点近300个。巴中市公安机关侦办的“8·19”假冒通江牌木耳注册商标案,捣毁生产窝点7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典型案例。宜宾市公安机关侦办的“2·05”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捣毁生产窝点6个,扣押侵权音像复制品10余吨,被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等六部委联合督办。

    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四川公安突出“打大、攻坚、惩恶”工作思路,针对全省液化石油气和成品油市场乱象,2021年,公安厅部署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和伪劣成品油犯罪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打击伪劣油品专项整治共立案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人,宜宾“7·0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由省厅指挥13个市(州)侦办的“9·24”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系列案共侦办案件4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8人,打掉团伙35个,涉案金额3.3亿元,该案是目前全国涉及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并贺电表扬。四川公安紧盯群众所急所需所盼,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全年部署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农资打假”“剑网2021”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我省相关行业市场秩序、消除了风险隐患。


    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四川公安主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协调沟通,与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打假打私工作会议纪要》,提升打击涉烟犯罪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经信、海关等行政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机制,真正做到了“打有目标,防有重点”;2021年,川渝联合督办知识产权案件4起。同时,四川公安还不断完善警企联系机制,与省内知名酒企建立了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工作机制,协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权威检验鉴定机构,为全省食药环侦部门侦查办案提供检验鉴定服务;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建立协作机制,与知名企业和重点企业协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2021年,全省食药环侦部门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走访重点企业140余家、权利人企业1316家,召开座谈会310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181条,针对性出台服务营商环境措施20余条,利用企业报案线索立案40余件。

    据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四川公安将继续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职能职责,全力打好“三个战役”。聚焦省内知名品牌保护,全力打好“川企品牌保卫战”;聚焦著作权保护,全力打好“大运版权保卫战”;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好“创新专利保卫战”。

    典型案例

    成都侦破“6.1”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经对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实施专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6·1”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一举打掉一个由福建云霄籍人员和四川成都当地人员相互勾结,组成的集产、存、运、销一体的特大制售假烟团伙。

    该案现场查获假烟生产线1套,捣毁犯罪团伙设置在成都金堂、青白江、德阳、绵竹等地的假烟生产、储存、封装及转运窝点共10处,扣押假烟生产机械、辅料、半成品、成品若干,价值2000余万元。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自2021年5月实施制售假烟犯罪以来,已形成假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完整产业体系,销售网络涉及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南充及云南昆明、昭通和福建漳州云霄等地,截止2021年8月11日被查获,该团伙共销售生产的假冒品牌卷烟3600件(50条/件),价值3100万元。该案涉案总价值5100万元,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33名(含6名外籍非法入境制假人员)。

    该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为全省近年来破获的团伙成员数最多的制售假烟案,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德阳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润滑油)案

    2021年10月12日,德阳广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广汉市向阳镇江南村8组一出租厂房内在生产、销售润滑油,疑是伪劣产品,遂协调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现场查获机油分装设备1组、伪劣品牌机油216桶、造假包材18000余套、散装机油6000余升、运输封闭式货车一辆,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自2018年至案发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军等人从成都市某油库购买低等次桶装润滑油(200升/桶)、润滑油空桶和包材,雇佣工人徐某钧、唐某甜等人在广汉市向阳镇一出租厂房进行灌装加工,假冒成品牌机油向川内、西藏、甘肃、陕西等地销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宜宾侦破“707”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7月,宜宾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一批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白酒从外省发往贵州,宜宾市公安局随即成立“707”专案组,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展开侦查。

    围绕该批货物的来源和去向开展深度侦查后,宜宾市公安局查明了产供销全链条犯罪网络,并于2021年7月至9月,组织100余名警力分三批开展集中收网,打掉了该犯罪网络,抓获嫌疑人18人,捣毁生产窝点2个,销售窝点2个,扣押假冒80年代和90年代等品牌假酒52359瓶,生产假酒的包材4万余套,涉案金额1.1亿余元。

    经查:河南马某等人,从江苏等地购买假冒品牌“老酒”的包装材料进行做旧,生产各品牌假冒老酒,通过物流发货方式销售给贵州余某,余某再次销售给重庆代某和安徽艾某,重庆代某成立专业销售公司,雇佣“网红”直播“引流”,向全国21个省市2000余人销售各类假酒,销售金额巨大。

    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18名嫌疑人正在审查起诉中。

    巴中侦破“8·19”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8月19日,巴中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通江县公安局,在市场监管局配合下,对前期摸排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辉、邓某等人进行收网,在叶某住处现场查获品牌包装袋13.2万个,标签、传单等12.9万份,已封装好的通江银耳、木耳500余袋,散装银耳380公斤,散装黑木耳、香菇等300余公斤,包装箱4000余个,以及打码机、封边机、封罐机等制假售假工具。

    经查:2011年,犯罪嫌疑人叶某辉征得四川省通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在天猫商城开设某品牌食品旗舰店,用于出售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叶某辉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邵某进购、伪造品牌包装袋,将河南、福建、成都、陕西等地采购的银耳、木耳、姬松茸、黑木耳等商品封装,假冒品牌商品在天猫旗舰店出售,销售金额达到3000余万元。

    同时查明,犯罪嫌疑人邵某在未取得授权许可下,擅自把该公司的注册商标LOGO标志、通江县银耳协会的“通江银耳”LOGO商标、银耳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产品执行标准、编码等资料交给犯罪嫌疑人叶某辉,叶某辉联系厂家擅自印制品牌包装袋52200个,印制标签、传单等宣传品59000份,用于销售假冒品牌商品。

    此案被公安部评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七大典型案例”。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辉、邵某等8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资阳侦破“2021·8·6”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1年8月2日,资阳乐至县公安局在全县燃气安全大排查中发现,史某某经营的某品牌燃气灶具有两种型号无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抽样送检发现两种型号的产品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系伪劣商品。

    经查: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尹某、吴某某等3人共同策划,合伙出资经营明知是伪劣产品的某品牌燃气灶、热水器。史某某通过互联网购进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该品牌燃气灶具,吴某某(燃气公司员工)提供通气信息,史某某、尹某二人依照吴某某提供的信息冒充燃气公司员工进行入户推销安装。在推销过程中,史某某、尹某以伪造的合格证,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先后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500余台,销售金额30万余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已开始对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进行全面置换。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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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公安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

  • 2022年04月27日 16时51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 4月26日上午,四川公安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通报一年来四川公安知识产权领域刑事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一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1年,四川公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总目标,坚决落实公安厅党委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站位要高、贯彻要实、打击要严、能力要强”这一总要求,以打击“社会问题最突出、群众呼声最强烈”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为总攻方向,主动作为,探索前行,走出了一条机构队伍从无到有、打击能力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之路,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被评为“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核心战斗力大幅提升。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承担着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职责,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个市(州)、70余个县(区)公安机关成立了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专门机构,专兼职民警近2000人,初步形成省市县上下统一、事权清晰的打击犯罪专业工作体系。

    打击质效大幅上升。一年来,四川公安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问题,主动出击,严打严治。全年共侦破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1643件,同比上升81.9%,抓获犯罪嫌疑人3952名,涉案总金额约38.2亿元,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侦办部督案件26件,侦办厅督案件199件,打掉犯罪团伙100余个,端掉犯罪窝点近300个。巴中市公安机关侦办的“8·19”假冒通江牌木耳注册商标案,捣毁生产窝点7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典型案例。宜宾市公安机关侦办的“2·05”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捣毁生产窝点6个,扣押侵权音像复制品10余吨,被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等六部委联合督办。

    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四川公安突出“打大、攻坚、惩恶”工作思路,针对全省液化石油气和成品油市场乱象,2021年,公安厅部署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和伪劣成品油犯罪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打击伪劣油品专项整治共立案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人,宜宾“7·0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由省厅指挥13个市(州)侦办的“9·24”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系列案共侦办案件4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8人,打掉团伙35个,涉案金额3.3亿元,该案是目前全国涉及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并贺电表扬。四川公安紧盯群众所急所需所盼,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全年部署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农资打假”“剑网2021”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我省相关行业市场秩序、消除了风险隐患。


    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四川公安主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协调沟通,与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打假打私工作会议纪要》,提升打击涉烟犯罪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经信、海关等行政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机制,真正做到了“打有目标,防有重点”;2021年,川渝联合督办知识产权案件4起。同时,四川公安还不断完善警企联系机制,与省内知名酒企建立了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工作机制,协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权威检验鉴定机构,为全省食药环侦部门侦查办案提供检验鉴定服务;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建立协作机制,与知名企业和重点企业协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2021年,全省食药环侦部门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走访重点企业140余家、权利人企业1316家,召开座谈会310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181条,针对性出台服务营商环境措施20余条,利用企业报案线索立案40余件。

    据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四川公安将继续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职能职责,全力打好“三个战役”。聚焦省内知名品牌保护,全力打好“川企品牌保卫战”;聚焦著作权保护,全力打好“大运版权保卫战”;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好“创新专利保卫战”。

    典型案例

    成都侦破“6.1”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经对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实施专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6·1”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一举打掉一个由福建云霄籍人员和四川成都当地人员相互勾结,组成的集产、存、运、销一体的特大制售假烟团伙。

    该案现场查获假烟生产线1套,捣毁犯罪团伙设置在成都金堂、青白江、德阳、绵竹等地的假烟生产、储存、封装及转运窝点共10处,扣押假烟生产机械、辅料、半成品、成品若干,价值2000余万元。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自2021年5月实施制售假烟犯罪以来,已形成假烟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完整产业体系,销售网络涉及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南充及云南昆明、昭通和福建漳州云霄等地,截止2021年8月11日被查获,该团伙共销售生产的假冒品牌卷烟3600件(50条/件),价值3100万元。该案涉案总价值5100万元,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33名(含6名外籍非法入境制假人员)。

    该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为全省近年来破获的团伙成员数最多的制售假烟案,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德阳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润滑油)案

    2021年10月12日,德阳广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广汉市向阳镇江南村8组一出租厂房内在生产、销售润滑油,疑是伪劣产品,遂协调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现场查获机油分装设备1组、伪劣品牌机油216桶、造假包材18000余套、散装机油6000余升、运输封闭式货车一辆,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自2018年至案发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军等人从成都市某油库购买低等次桶装润滑油(200升/桶)、润滑油空桶和包材,雇佣工人徐某钧、唐某甜等人在广汉市向阳镇一出租厂房进行灌装加工,假冒成品牌机油向川内、西藏、甘肃、陕西等地销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宜宾侦破“707”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7月,宜宾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一批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白酒从外省发往贵州,宜宾市公安局随即成立“707”专案组,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展开侦查。

    围绕该批货物的来源和去向开展深度侦查后,宜宾市公安局查明了产供销全链条犯罪网络,并于2021年7月至9月,组织100余名警力分三批开展集中收网,打掉了该犯罪网络,抓获嫌疑人18人,捣毁生产窝点2个,销售窝点2个,扣押假冒80年代和90年代等品牌假酒52359瓶,生产假酒的包材4万余套,涉案金额1.1亿余元。

    经查:河南马某等人,从江苏等地购买假冒品牌“老酒”的包装材料进行做旧,生产各品牌假冒老酒,通过物流发货方式销售给贵州余某,余某再次销售给重庆代某和安徽艾某,重庆代某成立专业销售公司,雇佣“网红”直播“引流”,向全国21个省市2000余人销售各类假酒,销售金额巨大。

    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18名嫌疑人正在审查起诉中。

    巴中侦破“8·19”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8月19日,巴中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通江县公安局,在市场监管局配合下,对前期摸排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辉、邓某等人进行收网,在叶某住处现场查获品牌包装袋13.2万个,标签、传单等12.9万份,已封装好的通江银耳、木耳500余袋,散装银耳380公斤,散装黑木耳、香菇等300余公斤,包装箱4000余个,以及打码机、封边机、封罐机等制假售假工具。

    经查:2011年,犯罪嫌疑人叶某辉征得四川省通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在天猫商城开设某品牌食品旗舰店,用于出售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叶某辉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邵某进购、伪造品牌包装袋,将河南、福建、成都、陕西等地采购的银耳、木耳、姬松茸、黑木耳等商品封装,假冒品牌商品在天猫旗舰店出售,销售金额达到3000余万元。

    同时查明,犯罪嫌疑人邵某在未取得授权许可下,擅自把该公司的注册商标LOGO标志、通江县银耳协会的“通江银耳”LOGO商标、银耳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产品执行标准、编码等资料交给犯罪嫌疑人叶某辉,叶某辉联系厂家擅自印制品牌包装袋52200个,印制标签、传单等宣传品59000份,用于销售假冒品牌商品。

    此案被公安部评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七大典型案例”。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辉、邵某等8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资阳侦破“2021·8·6”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1年8月2日,资阳乐至县公安局在全县燃气安全大排查中发现,史某某经营的某品牌燃气灶具有两种型号无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抽样送检发现两种型号的产品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系伪劣商品。

    经查: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尹某、吴某某等3人共同策划,合伙出资经营明知是伪劣产品的某品牌燃气灶、热水器。史某某通过互联网购进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该品牌燃气灶具,吴某某(燃气公司员工)提供通气信息,史某某、尹某二人依照吴某某提供的信息冒充燃气公司员工进行入户推销安装。在推销过程中,史某某、尹某以伪造的合格证,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先后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500余台,销售金额30万余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已开始对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进行全面置换。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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