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解读一

  • 2017年05月30日 08时5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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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到2020年,我省肺结核发病率要下降到58/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近日,我省出台《“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规划要求,强化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每个县(市、区)要设置或明确一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查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居家治疗的患者进行督导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隔离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的住院治疗。

      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规划要求,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记者 石小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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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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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到2020年,我省肺结核发病率要下降到58/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近日,我省出台《“十三五”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规划要求,强化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每个县(市、区)要设置或明确一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查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居家治疗的患者进行督导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隔离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的住院治疗。

      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规划要求,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记者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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