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四川发文!

  • 2025年08月01日 11时0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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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从源头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意见》主要从招标人主体地位、招标代理行业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行业自律约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协同高效监管这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建设。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意见》提出,招标人领导班子是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合理的项目需求和自身实际组织定标,严禁通过抽签、摇号等排除有效竞争的方式定标。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主动公示中标结果、合同主要信息、履约信息及重大变更情况。自觉落实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责任。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情况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对在川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统一登记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库及信息共享机制,对登记信息实行有效期管理。持续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

    《意见》提出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将完善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制,完善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考核评价、定期轮换、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制度。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积极开展与重庆市及其他省(区、市)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鼓励各地积极推行“暗标评审”,进一步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督促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简单以格式、体例、字(页)数等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强化行业自律约束

    《意见》要求加快形成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行业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统筹信用信息共享,鼓励招标人参考运用我省和其他省(区、市)信用评价结果

    对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意见》提出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立曝光台,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限制从业的企业、人员,因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人员,予以集中公告曝光。

    《意见》提出,加快数智技术推广应用,高质量建设“天府交易通”,加快全省电子招标领域各类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推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覆盖电子化交易。积极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

    《意见》要求,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项目的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鼓励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鼓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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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四川发文!

  • 2025年08月01日 11时0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从源头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意见》主要从招标人主体地位、招标代理行业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行业自律约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协同高效监管这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建设。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意见》提出,招标人领导班子是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合理的项目需求和自身实际组织定标,严禁通过抽签、摇号等排除有效竞争的方式定标。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主动公示中标结果、合同主要信息、履约信息及重大变更情况。自觉落实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责任。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情况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对在川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统一登记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库及信息共享机制,对登记信息实行有效期管理。持续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

    《意见》提出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将完善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制,完善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考核评价、定期轮换、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制度。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积极开展与重庆市及其他省(区、市)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鼓励各地积极推行“暗标评审”,进一步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督促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简单以格式、体例、字(页)数等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强化行业自律约束

    《意见》要求加快形成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行业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统筹信用信息共享,鼓励招标人参考运用我省和其他省(区、市)信用评价结果

    对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意见》提出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立曝光台,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限制从业的企业、人员,因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人员,予以集中公告曝光。

    《意见》提出,加快数智技术推广应用,高质量建设“天府交易通”,加快全省电子招标领域各类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推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覆盖电子化交易。积极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

    《意见》要求,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项目的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鼓励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鼓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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