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10大举措,打好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2022年06月01日 10时25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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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帮助指导地方和企业纾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0大具体举措。

    10大举措包括: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和重点城市结对帮扶、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类分级管控、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健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

    《通知》首先提出要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由成都、自贡、南充、攀枝花市分别牵头组织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会议。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厅局持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指导。


    《通知》提出,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要求,全力争取更多优良天,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实行百分制积分管理考核,主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变化幅度排名、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按相应权重进行加减分。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通知》提出,要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并提出了成都市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公安部门指导各地提出“削存量、控增量”年度指标和措施;交通运输部门按要求做好老旧营运车辆逐步退出营运市场有关工作。成都市出台老旧车辆提前淘汰经济补偿奖励办法,2022年底前完成8万辆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淘汰任务,科学制定机动车新增总量目标,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依法依规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各地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30万辆。

    此外,《通知》明确了激励约束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支持各地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企业综合治理、省级绿色标杆企业创建、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帮扶等工作,鼓励提前减排行为。将环境空气质量积分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目标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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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10大举措,打好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2022年06月01日 10时25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帮助指导地方和企业纾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0大具体举措。

    10大举措包括: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和重点城市结对帮扶、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类分级管控、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健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

    《通知》首先提出要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由成都、自贡、南充、攀枝花市分别牵头组织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会议。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厅局持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指导。


    《通知》提出,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要求,全力争取更多优良天,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实行百分制积分管理考核,主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变化幅度排名、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按相应权重进行加减分。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通知》提出,要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并提出了成都市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公安部门指导各地提出“削存量、控增量”年度指标和措施;交通运输部门按要求做好老旧营运车辆逐步退出营运市场有关工作。成都市出台老旧车辆提前淘汰经济补偿奖励办法,2022年底前完成8万辆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淘汰任务,科学制定机动车新增总量目标,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依法依规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各地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30万辆。

    此外,《通知》明确了激励约束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支持各地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企业综合治理、省级绿色标杆企业创建、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帮扶等工作,鼓励提前减排行为。将环境空气质量积分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目标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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