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炉 分黄橙红三级预警

  • 2022年02月18日 10时5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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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出现重污染天气怎么处置?四川最新应急预案出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预案从预警分级、响应分级等多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案,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日AQI大于200,或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或O₃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的大气污染。

    成立常态化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

    根据预案,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省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生态环境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担任。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厅,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贯彻省专项工作小组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指导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监测会商与预警方面,预警提出成立常态化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充实有关科研机构、气象气候、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力量,依托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及时开展科学研判、动态会商,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科学性、缜密性,提升预警精准性、时效性。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区域预警时,提前1—2天上报发布预警建议,包括发布预警的城市、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启动时间、气象条件等信息。省专项工作小组相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参加会商。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

    预案明确,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并对各级别分级标准进行了明确。例如,红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预判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同时达到一定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区域预警。单个市(州)预判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城市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或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预警提示信息时,相关市(州)应当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涉及城市,依托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开展成渝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加强与重庆市毗邻地区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可根据会商结果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预测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前1—2天发布区域预警信息。预测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市(州)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应对重污染天气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可停课

    同时,根据预案,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区域预警时,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应启动不低于区域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各市(州)在落实本预案相应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响应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例如,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包括,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当地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等。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包括,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为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一是健康防护措施。当地教育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二是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

    此外,预案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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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炉 分黄橙红三级预警

  • 2022年02月18日 10时54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出现重污染天气怎么处置?四川最新应急预案出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预案从预警分级、响应分级等多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案,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日AQI大于200,或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或O₃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的大气污染。

    成立常态化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

    根据预案,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省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生态环境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担任。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厅,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贯彻省专项工作小组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指导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监测会商与预警方面,预警提出成立常态化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充实有关科研机构、气象气候、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力量,依托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及时开展科学研判、动态会商,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科学性、缜密性,提升预警精准性、时效性。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区域预警时,提前1—2天上报发布预警建议,包括发布预警的城市、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启动时间、气象条件等信息。省专项工作小组相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参加会商。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

    预案明确,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并对各级别分级标准进行了明确。例如,红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预判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同时达到一定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区域预警。单个市(州)预判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城市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或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预警提示信息时,相关市(州)应当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涉及城市,依托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开展成渝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加强与重庆市毗邻地区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可根据会商结果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预测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前1—2天发布区域预警信息。预测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市(州)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应对重污染天气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可停课

    同时,根据预案,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区域预警时,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应启动不低于区域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各市(州)在落实本预案相应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响应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例如,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包括,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当地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等。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包括,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对应响应措施为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一是健康防护措施。当地教育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二是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

    此外,预案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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