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如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四川这样规划!

  • 2022年01月20日 13时49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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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部署。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基本建成,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力争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以Ⅱ类为主,长江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四川画卷基本绘就。

    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

    《规划》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全省钢铁、水泥、电解铝、白酒、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力争达到85%。建成光伏、风电发电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2%左右。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量达峰。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65%;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及以下城市,建立地面公交骨干通道,因地制宜打造优越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要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促进“五区”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成都平原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和公园城市先行区,川南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川东北地区联合打造省际交界区域绿色发展引领区,攀西地区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川西北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规划》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西部地区低碳发展高地。启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排放控制。到2025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4%、5%。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力争林草碳汇项目总规模达到3000万亩。

    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规划》提出,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基本淘汰不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的运输船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新能源船舶,提高轮渡船、旅游船、港作船舶等使用新能源比例,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达到2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地级以上城市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显著提升,设区的市城市公交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成都平原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85%。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90%以上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还老百姓更多“岸绿水清、河畅湖美”。

    《规划》提出,到2022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明显提升,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4500个行政村污水收集与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7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左右。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力争建成“无废城市”5个

    《规划》提出,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保持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到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处置需求总体匹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到2023年,各市(州)危险废物规范收集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力争建成“无废城市”5个。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探索绘制全省环境应急一张图​​​​​​​

    《规划》提出,加强风险防范与化解,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以岷江、沱江、嘉陵江、赤水河、长江干流等重点河流,以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探索绘制全省环境应急一张图。

    在岷江、沱江、长江干流等重点流域建设一批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对涉及化工、石化、有色等行业的重点园区开展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工程​​​​​​​

    实施长江、黄河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长江廊道绿化造林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工程、草原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推进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实施长江、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小水电清退整改及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川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迁地保护。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在攀西地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实施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治工程。

    在广元青川,雅安宝兴,巴中通江、南江,甘孜泸定、理塘,阿坝松潘、若尔盖等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工程。建立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遥感应用基地。建设西南山地及高原区域地面生态综合观测站网络,实现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

    各市(州)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实施成都生态文明主题公园、成都市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绵竹熊猫谷、雅安熊猫新城、雅安栗子坪保护区等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体验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酒城·长江生态旅游带、长宁县竹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生态旅游文化工程。

    《规划》提出,到2025年,各市(州)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累计创建50个以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成60个以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以点带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97%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各市(州)建成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职责延伸到乡镇(街道)。加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探索对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鼓励采取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实现区域跨界地表水水质100%达标。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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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期间如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四川这样规划!

  • 2022年01月20日 13时49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部署。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基本建成,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力争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以Ⅱ类为主,长江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四川画卷基本绘就。

    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

    《规划》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全省钢铁、水泥、电解铝、白酒、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力争达到85%。建成光伏、风电发电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2%左右。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量达峰。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65%;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及以下城市,建立地面公交骨干通道,因地制宜打造优越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要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促进“五区”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成都平原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和公园城市先行区,川南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川东北地区联合打造省际交界区域绿色发展引领区,攀西地区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川西北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规划》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西部地区低碳发展高地。启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排放控制。到2025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4%、5%。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力争林草碳汇项目总规模达到3000万亩。

    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规划》提出,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基本淘汰不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的运输船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新能源船舶,提高轮渡船、旅游船、港作船舶等使用新能源比例,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达到2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地级以上城市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显著提升,设区的市城市公交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成都平原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85%。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90%以上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还老百姓更多“岸绿水清、河畅湖美”。

    《规划》提出,到2022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明显提升,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4500个行政村污水收集与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7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左右。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力争建成“无废城市”5个

    《规划》提出,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保持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到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处置需求总体匹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到2023年,各市(州)危险废物规范收集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力争建成“无废城市”5个。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探索绘制全省环境应急一张图​​​​​​​

    《规划》提出,加强风险防范与化解,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以岷江、沱江、嘉陵江、赤水河、长江干流等重点河流,以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探索绘制全省环境应急一张图。

    在岷江、沱江、长江干流等重点流域建设一批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对涉及化工、石化、有色等行业的重点园区开展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工程​​​​​​​

    实施长江、黄河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长江廊道绿化造林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工程、草原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推进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实施长江、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小水电清退整改及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川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迁地保护。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在攀西地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实施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治工程。

    在广元青川,雅安宝兴,巴中通江、南江,甘孜泸定、理塘,阿坝松潘、若尔盖等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工程。建立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遥感应用基地。建设西南山地及高原区域地面生态综合观测站网络,实现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

    各市(州)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实施成都生态文明主题公园、成都市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绵竹熊猫谷、雅安熊猫新城、雅安栗子坪保护区等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体验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酒城·长江生态旅游带、长宁县竹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生态旅游文化工程。

    《规划》提出,到2025年,各市(州)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累计创建50个以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成60个以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以点带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97%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各市(州)建成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职责延伸到乡镇(街道)。加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探索对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鼓励采取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实现区域跨界地表水水质100%达标。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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