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解读之二

  • 2014年12月26日 09时01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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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升“国家级”梯队后,天府新区在产业发展上能享受到哪些“福利”?25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四川已正式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土地、税收、产业、金融、科研等多个方面,出台了23条引人关注的政策,以支持新区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若川内高校科研人员在天府新区创业,其职称可保留3至5年,创业所得的财富,还将归个人所有。在行政审批方面,赋予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除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政府审批、核准,以及需省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投资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原则上下放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

      税收优惠>>

      天府新区发展基建财政来补贴

      从2014年起到2020年,四川省财政给予天府新区转移支付补助,由天府新区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通知》还明确,四川省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转贷额度时,在债务举借规模限额内对天府新区给予倾斜,并单列项目计划。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税收优惠,是此次四川省政府“福利派送”的一大亮点。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金倾斜>>

      区内企业或优先得到国家补助金

      在产业孵化上,省级安排的有关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向天府新区倾斜。《通知》显示,四川要优先支持天府新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城乡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申报中央基建投资等有关补助资金。支持天府新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优先支持天府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报国家有关补助资金。此外,还将支持天府新区与其他市(州)的区域经济合作,通过总部经济、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合作共建、飞地经济、企业迁建、招商引资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天府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符合天府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产业目录的项目,可采取“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鼓励项目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

      人才引进>>

      高校科研人员创业将保留其职称

      人才引进,也是四川派给天府新区的“大礼包”之一。天府新区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均享受四川省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对天府新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特殊职位考录办法或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实行招录或聘任。

      天府新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天府新区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对于大学生和科技人员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其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天府新区,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四川还允许和鼓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到天府新区创新创业,在3—5年内保留其身份和职称,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经考核合格后,在原单位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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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解读之二

  • 2014年12月26日 09时01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升“国家级”梯队后,天府新区在产业发展上能享受到哪些“福利”?25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四川已正式印发《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土地、税收、产业、金融、科研等多个方面,出台了23条引人关注的政策,以支持新区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若川内高校科研人员在天府新区创业,其职称可保留3至5年,创业所得的财富,还将归个人所有。在行政审批方面,赋予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除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政府审批、核准,以及需省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投资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原则上下放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

      税收优惠>>

      天府新区发展基建财政来补贴

      从2014年起到2020年,四川省财政给予天府新区转移支付补助,由天府新区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通知》还明确,四川省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转贷额度时,在债务举借规模限额内对天府新区给予倾斜,并单列项目计划。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税收优惠,是此次四川省政府“福利派送”的一大亮点。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金倾斜>>

      区内企业或优先得到国家补助金

      在产业孵化上,省级安排的有关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向天府新区倾斜。《通知》显示,四川要优先支持天府新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城乡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申报中央基建投资等有关补助资金。支持天府新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优先支持天府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报国家有关补助资金。此外,还将支持天府新区与其他市(州)的区域经济合作,通过总部经济、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合作共建、飞地经济、企业迁建、招商引资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天府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符合天府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产业目录的项目,可采取“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鼓励项目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

      人才引进>>

      高校科研人员创业将保留其职称

      人才引进,也是四川派给天府新区的“大礼包”之一。天府新区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均享受四川省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对天府新区范围内政府机关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特殊职位考录办法或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实行招录或聘任。

      天府新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天府新区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对于大学生和科技人员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其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天府新区,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四川还允许和鼓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到天府新区创新创业,在3—5年内保留其身份和职称,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经考核合格后,在原单位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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