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局长单晨光:用好税收政策 服务发展大局

  • 2011年12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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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决定上调营业税起征点以后,我省地税部门积极响应,并向省政府建议,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上限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该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地税部门将如何落实?笔者就此与省地税局局长单晨光进行了对话。

      问:单局长,请您介绍一下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有何重要意义?

      答: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是中央准确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中央积极推进结构性减税,适时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于实现明年经济“稳中求进”总体目标,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调营业税起征点,个体纳税人受益最大。个体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物价指数逐年攀升,个体经营者各种经营费用、成本不断增加,原有的营业税起征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个体经济普遍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生产经营普遍困难,亟需政策的强力扶持。据统计,我省地税部门目前共管辖个体纳税人70万户,占地税管户的70%。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以后,全省将有超过13.8万户为之受益,个体经济的税收负担将大为减轻,发展基础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后劲将不断增强,因此,这个政策的出台,可谓是“雪中送炭”。

      二是有利于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全省大多数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个体企业,从事的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消费等服务性行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降低了他们的经营成本,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物价上涨压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等同于增加了居民的消费能力,以推动扩大内需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是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社会和谐。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普遍就业是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基础。当前,个体经济已成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主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充分体现了政府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将推动个体经济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就业的解决。此外,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多由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组成,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后,广大低收入群体从中得到了实惠,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发展现代服务业、合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因此,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就是顺应了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大方向,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问:我省执行营业税起征点上限对经济税收有哪些影响?

      答:税收政策,是调控经济、扶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个体经济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是优化产业结构的突破点,更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力量。要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就要用好用足税收政策这个资源,充分发挥政策的比较优势和扶持作用,这也是推动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攻坚时期。“两化”互动战略的深入推进,在实现城镇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创业、就业等相应压力。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上限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的扶持效应,推动全民创业,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就业压力,又能充分发挥政策的比较优势,帮助个体纳税人有效积累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积蓄发展后劲,也进一步涵养了地方税源。

      营业税是地税的主体税种,占全省地方税收的40%以上。起征点调高后,不仅是营业税减收,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收入也将相应减少,必然会给地方税收带来一定影响。但应当看到,这些减少的税收,是实实在在地留在了纳税人,既充分体现了税收反哺社会、涵养税源、改善民生的本质,更是地税部门发挥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所在,为此,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

      问: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省地税部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答:明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解决紧迫性问题,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就我省地税部门而言,落实好中央的重要精神,就是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及时把政策优势变为加快发展的动力,推动我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不断促进民生改善。一是大力组织收入。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确保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落实税收优惠。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抓好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西部新一轮大开发、促进就业等政策的落实,确保“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等目标的实现。三是优化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制度,全力构建平等、互信、融洽、和谐的征纳关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落实行政效能“三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打造良好的部门形象。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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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地税局局长单晨光:用好税收政策 服务发展大局

  • 2011年12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中央决定上调营业税起征点以后,我省地税部门积极响应,并向省政府建议,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上限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该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地税部门将如何落实?笔者就此与省地税局局长单晨光进行了对话。

      问:单局长,请您介绍一下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有何重要意义?

      答: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是中央准确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中央积极推进结构性减税,适时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于实现明年经济“稳中求进”总体目标,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调营业税起征点,个体纳税人受益最大。个体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物价指数逐年攀升,个体经营者各种经营费用、成本不断增加,原有的营业税起征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个体经济普遍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生产经营普遍困难,亟需政策的强力扶持。据统计,我省地税部门目前共管辖个体纳税人70万户,占地税管户的70%。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以后,全省将有超过13.8万户为之受益,个体经济的税收负担将大为减轻,发展基础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后劲将不断增强,因此,这个政策的出台,可谓是“雪中送炭”。

      二是有利于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全省大多数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个体企业,从事的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消费等服务性行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降低了他们的经营成本,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物价上涨压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等同于增加了居民的消费能力,以推动扩大内需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是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社会和谐。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普遍就业是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基础。当前,个体经济已成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主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充分体现了政府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将推动个体经济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就业的解决。此外,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多由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组成,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后,广大低收入群体从中得到了实惠,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发展现代服务业、合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因此,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就是顺应了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大方向,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问:我省执行营业税起征点上限对经济税收有哪些影响?

      答:税收政策,是调控经济、扶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个体经济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是优化产业结构的突破点,更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力量。要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就要用好用足税收政策这个资源,充分发挥政策的比较优势和扶持作用,这也是推动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攻坚时期。“两化”互动战略的深入推进,在实现城镇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创业、就业等相应压力。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上限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的扶持效应,推动全民创业,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就业压力,又能充分发挥政策的比较优势,帮助个体纳税人有效积累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积蓄发展后劲,也进一步涵养了地方税源。

      营业税是地税的主体税种,占全省地方税收的40%以上。起征点调高后,不仅是营业税减收,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收入也将相应减少,必然会给地方税收带来一定影响。但应当看到,这些减少的税收,是实实在在地留在了纳税人,既充分体现了税收反哺社会、涵养税源、改善民生的本质,更是地税部门发挥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所在,为此,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

      问: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省地税部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答:明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解决紧迫性问题,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就我省地税部门而言,落实好中央的重要精神,就是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及时把政策优势变为加快发展的动力,推动我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不断促进民生改善。一是大力组织收入。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确保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落实税收优惠。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抓好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西部新一轮大开发、促进就业等政策的落实,确保“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等目标的实现。三是优化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制度,全力构建平等、互信、融洽、和谐的征纳关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落实行政效能“三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打造良好的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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