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专项整治 携手护航民生安全

  • 2023年02月02日 08时2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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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节前特种设备安全督导检查。图片均由省市场监管局提供


    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核心提示

    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环节易发高发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7日启动部署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3”。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春雷行动2023”,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6日部署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违法等违法行为。一个月强势推进,各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春雷行动2023”整治6大领域违法行为:

    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领域、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明确5项重点任务:

    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

    近日,针对选择防疫产品、外出就餐、外出游玩、购置年货、预付消费、维权途径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成德眉资四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南充市营山县、达州市渠县的市场监管部门与运管、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春运期间跨境运营的部分客运班车开展价格专项整治联合执法……

    民生无小事。在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从省市场监管局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深入一线、群策群力、多措并举,努力护航节日安全。春节期间,全省市场物资充足、商品价格平稳,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特种设备得到定期维护、定岗操作,药品药械品种齐全,未见违规经营现象。

    突出重点 着力整治6大领域违法行为

    “春雷行动2023”以“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领域、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等6大领域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春雷行动2023”共立案查处案件1946件,移送公安9件。

    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药品监管责任,结合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冠病毒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排查处置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药品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医疗器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案件315件。

    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要求,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进口冷链食品、酱卤肉、特殊食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两超一非”、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962件。

    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巩固10类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和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重点流通领域,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169件。

    着力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紧盯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冬季旅游景区客运索道、主题公园大型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和医用氧气、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等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风险隐患,边检查边整改边提升,在消除隐患的同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37件。

    着力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两节”期间热销产品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以第一批、第二批川渝知识产权保护名录为重点,开展跨区域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协作;积极处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持续推进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整治;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指导和支持知名白酒企业开展跨省维权。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76件。

    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行为、侵权假冒行为、民生和商业营销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加强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237件。

    随着“春雷行动2023”重点整治任务的强势推进,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等6大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保持高压 扎实推进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1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并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案件450件。其中,价格领域监管违法行为案件191件、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违法行为案件4件、网络交易监管违法行为案件1件、广告监管违法行为案件3件、质量监管违法行为案件42件、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违法行为案件209件。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去年12月26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鸣医堂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5日和12月19日,当事人以16.5元/盒的价格购进阿莫西林胶囊,日常销售价格为40元/盒;2022年12月19日,当事人将阿莫西林胶囊售价上涨至48元/盒;2022年12月20日,再次将上述药品售价上涨至72元/盒。当事人在购进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11日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没金额2万元的处罚。

    2022年12月15日—16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接多起举报称,云峰山路某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时强制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举报视频。经查,确认该药店确实存在强制搭售、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并查清该药店自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0日,采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经营退烧药的违法所得共计1174.7元。1月18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依法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顶格予以5倍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1月4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安市广安区修正堂联华六药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药房经营场所内销售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罗红霉素颗粒、胃灵颗粒、乳酸菌素片等10余种药品和医疗用品均未放置商品价格标签,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管局对荣县旭阳镇百姓大药房(西门店)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药房以12元/瓶的价格购进贝诺酯片,将售价上涨至30元/瓶,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进价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3’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6项重点整治任务和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持续整治‘三品一特’、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时度效”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同时,把握好执法办案的尺度,进一步突出规范效果,找准行业领域关键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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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雷行动+专项整治 携手护航民生安全

  • 2023年02月02日 08时2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节前特种设备安全督导检查。图片均由省市场监管局提供


    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核心提示

    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环节易发高发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7日启动部署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3”。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春雷行动2023”,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6日部署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违法等违法行为。一个月强势推进,各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春雷行动2023”整治6大领域违法行为:

    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领域、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明确5项重点任务:

    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

    近日,针对选择防疫产品、外出就餐、外出游玩、购置年货、预付消费、维权途径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成德眉资四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南充市营山县、达州市渠县的市场监管部门与运管、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春运期间跨境运营的部分客运班车开展价格专项整治联合执法……

    民生无小事。在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从省市场监管局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深入一线、群策群力、多措并举,努力护航节日安全。春节期间,全省市场物资充足、商品价格平稳,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特种设备得到定期维护、定岗操作,药品药械品种齐全,未见违规经营现象。

    突出重点 着力整治6大领域违法行为

    “春雷行动2023”以“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领域、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等6大领域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春雷行动2023”共立案查处案件1946件,移送公安9件。

    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药品监管责任,结合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冠病毒防治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排查处置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药品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医疗器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案件315件。

    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要求,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进口冷链食品、酱卤肉、特殊食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两超一非”、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962件。

    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巩固10类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和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重点流通领域,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169件。

    着力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紧盯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冬季旅游景区客运索道、主题公园大型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和医用氧气、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等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风险隐患,边检查边整改边提升,在消除隐患的同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37件。

    着力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两节”期间热销产品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以第一批、第二批川渝知识产权保护名录为重点,开展跨区域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协作;积极处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持续推进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整治;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指导和支持知名白酒企业开展跨省维权。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76件。

    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行为、侵权假冒行为、民生和商业营销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加强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案件237件。

    随着“春雷行动2023”重点整治任务的强势推进,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等6大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保持高压 扎实推进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1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并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案件450件。其中,价格领域监管违法行为案件191件、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违法行为案件4件、网络交易监管违法行为案件1件、广告监管违法行为案件3件、质量监管违法行为案件42件、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违法行为案件209件。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去年12月26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鸣医堂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5日和12月19日,当事人以16.5元/盒的价格购进阿莫西林胶囊,日常销售价格为40元/盒;2022年12月19日,当事人将阿莫西林胶囊售价上涨至48元/盒;2022年12月20日,再次将上述药品售价上涨至72元/盒。当事人在购进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11日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没金额2万元的处罚。

    2022年12月15日—16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接多起举报称,云峰山路某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时强制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举报视频。经查,确认该药店确实存在强制搭售、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并查清该药店自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0日,采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经营退烧药的违法所得共计1174.7元。1月18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依法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顶格予以5倍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1月4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安市广安区修正堂联华六药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药房经营场所内销售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罗红霉素颗粒、胃灵颗粒、乳酸菌素片等10余种药品和医疗用品均未放置商品价格标签,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管局对荣县旭阳镇百姓大药房(西门店)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药房以12元/瓶的价格购进贝诺酯片,将售价上涨至30元/瓶,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进价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3’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6项重点整治任务和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持续整治‘三品一特’、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时度效”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同时,把握好执法办案的尺度,进一步突出规范效果,找准行业领域关键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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