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我省确定 25 个先行县

  • 2021年08月16日 07时1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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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25个县(市、区)为先行县,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打造我省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带动全省基层政府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5个先行县分别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双流区、都江堰市、蒲江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县、绵竹市、梓潼县、苍溪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高坪区、屏山县、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仁寿县、资阳市雁江区。

    《方案》提出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方案》明确了五大主要任务: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方案》要求,按照确定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先行县要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上报工作情况,每年度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除25个先行县外,其他县(市、区)参照《方案》开展工作。(记者 袁婧)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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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我省确定 25 个先行县

  • 2021年08月16日 0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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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25个县(市、区)为先行县,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打造我省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带动全省基层政府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5个先行县分别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双流区、都江堰市、蒲江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县、绵竹市、梓潼县、苍溪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高坪区、屏山县、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仁寿县、资阳市雁江区。

    《方案》提出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方案》明确了五大主要任务: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方案》要求,按照确定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先行县要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上报工作情况,每年度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除25个先行县外,其他县(市、区)参照《方案》开展工作。(记者 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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