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遴选约150所院校 我省职业院校试点现代学徒制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现代学徒制具有职业院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和师傅双导师教学、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四大特点。“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
《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至2017年,省上将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等情况,每年遴选50所左右职业院校,作为“四川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开展试点。试点院校应结合合作企业需求,选择就业岗位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开展试点。各试点单位应在每年秋季招生前,与合作企业就试点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及权限,共同确定招生与招工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并认真执行。
在保障学徒权益方面,《实施意见》规定,学徒在企业工作(学习)期间,企业要开展岗位安全培训,负责学徒工作(学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学徒每天工作(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企业顶岗工作(学习)。”(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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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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