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全覆盖 一矿工举报有功获奖8万元
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于2014年1月1日实施。《办法》对非法违法事实的举报金额予以明确,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500元;举报客运车辆超员的,最高奖励2000元;举报客(货)运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奖励1000元;举报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违法)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业,瓦斯超限生产作业及生产经营单位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奖励10万元。
去年,省安监局发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8.8万元,南江县安监局发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12.7万元。(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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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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