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拟认定、拟扩区化工园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3号)规定,经化工园区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核申报、省级部门独立审核、联合会审及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拟扩区化工园区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涉及认定、扩区相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6265797(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化工产业处)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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