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2023年02月24日 21时58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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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对四川省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11月29日反馈了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发整改方案,分层分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把抓好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后,省委书记王晓晖赓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省长黄强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3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细化制定33条具体整改措施。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自觉担负起本地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扎实推进整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不够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不足”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政策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警示教育,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指导各市(州)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三是坚决纠正虚假整改行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关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敷衍整改现象”方面。一是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各市(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切实加快整改进度。二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作为全省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三是清理纠正违法授权行为。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执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关规定。四是全面纠正敷衍整改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对提供虚假整改资料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和坚决纠正,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五是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全省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对相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处理统计违法企业和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六是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新发现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七是严格落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变动协调机制,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须征求上一级统计局党组意见。

    (三)关于“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突出”方面。一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系统梳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制度要求,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试行省政府公文数据溯源核查制度,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衔接联动,构建大统计监督格局。二是严肃查处违法干预行为。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三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对中介机构统计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对集中统计造假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严格执行入库退库管理制度。修订《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严格入库审核把关,强化在库单位管理,严肃查处入库退库造假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实质,确保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在四川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效。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标本兼治,压紧压实统计责任,强化日常统计执法,优化监测评价体系,严格管控数据质量,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三是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将现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到统计工作之中,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效。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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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通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 2023年02月24日 21时58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对四川省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11月29日反馈了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发整改方案,分层分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把抓好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后,省委书记王晓晖赓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省长黄强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3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细化制定33条具体整改措施。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自觉担负起本地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扎实推进整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不够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不足”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政策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警示教育,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指导各市(州)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三是坚决纠正虚假整改行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关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敷衍整改现象”方面。一是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各市(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切实加快整改进度。二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作为全省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三是清理纠正违法授权行为。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执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关规定。四是全面纠正敷衍整改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对提供虚假整改资料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和坚决纠正,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五是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全省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对相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处理统计违法企业和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六是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新发现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七是严格落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变动协调机制,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须征求上一级统计局党组意见。

    (三)关于“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突出”方面。一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系统梳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制度要求,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试行省政府公文数据溯源核查制度,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衔接联动,构建大统计监督格局。二是严肃查处违法干预行为。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三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对中介机构统计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对集中统计造假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严格执行入库退库管理制度。修订《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严格入库审核把关,强化在库单位管理,严肃查处入库退库造假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实质,确保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在四川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效。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标本兼治,压紧压实统计责任,强化日常统计执法,优化监测评价体系,严格管控数据质量,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三是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将现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到统计工作之中,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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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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