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 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 2021年04月13日 08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字体:
  •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165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以及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一次性奖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7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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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4月13日 08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165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以及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一次性奖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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