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信访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70号)要求,经各地各部门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全省120个集体、228名个人为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至20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向省评选表彰办反映。联系电话:(028)86602452、86602265;传真:(028)86601515;邮箱:scsxfj@sohu.com。
四川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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