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央文明办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办法要求,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省级择优推荐、组织民意调查的评选程序,省文明办拟推荐广安市、西昌市作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城市不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条件,“一票否决”的突出问题。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名义反映应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02886600722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仁厚街6号
邮政编码:610000
四川省文明办
2014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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