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1-6月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函〔2013〕91号
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3年1-6月,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1-6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6月,全省68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6万项,整改率99.1%;排查重大隐患30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60%,未治理完成的重大隐患已全部列入治理计划并达到“五落实”要求,累计落实治理资金2.2亿元。其中,50家中央企业排查一般事故隐患86589项,整改率98.6%,排查重大隐患17项,已整改13项,整改率76.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7亿元;18家省属重点企业排查一般事故隐患73347项,整改率99.7%,排查重大隐患13项,已整改5项,整改率38.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0.5亿元。
从行业领域看,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排查一般隐患数量最多,分别占排查一般隐患总数的42.3%、39.9%;电子、粮食储备、商储、生物、制药、地质矿产、勘探、煤炭等8个行业领域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同比提高。1-6月,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一般隐患整改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重大隐患整改率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二)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大幅提高。1-6月,部分企业累计落实治理资金同比大幅增长,其中,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加1250万元、省电力公司增加3138.24万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增加3600万元、雅砻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6159万元、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3920.9万元。
(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有待加强。1-6月,全省68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中,有57家按要求上报了隐患排查报表和分析总结,上报率83.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2个百分点,但仍有部分企业长期未按要求报送,并且存在不催不报、迟报漏报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结合当前全国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治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要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要求川内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月底前将当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把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每月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统计考核。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