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 2009年09月14日 16时1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办函[2009]2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地推荐、有关部门评选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公布大邑县新场镇等18个镇(村)为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指导,认真编制和完善保护规划,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做到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历史风貌;坚决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发生,严格禁止将历史文化资源整体出让给企业用于经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全面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省上将对其保护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而导致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 价值灭失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

      附件: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附件

      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历史文化名镇(11个)

      大邑县新场镇

      邛崃市火井镇

      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

      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

      富顺县狮市镇

      富顺县赵化镇

      古蔺县二郎镇

      峨眉山市罗目镇

      通江县毛浴乡

      平昌县白衣镇

      理县薛城镇

      二、历史文化名村(7个)

      邛崃市平乐镇花楸村

      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

      阆中市水观镇永安寺村

      汶川县雁门乡萝卜寨村

      茂县黑虎乡小河坝村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村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始宁村

      

      

      

    责任编辑: 熊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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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 2009年09月14日 16时1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函[2009]2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地推荐、有关部门评选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公布大邑县新场镇等18个镇(村)为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指导,认真编制和完善保护规划,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做到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历史风貌;坚决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发生,严格禁止将历史文化资源整体出让给企业用于经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全面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省上将对其保护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而导致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 价值灭失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

      附件: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附件

      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历史文化名镇(11个)

      大邑县新场镇

      邛崃市火井镇

      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

      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

      富顺县狮市镇

      富顺县赵化镇

      古蔺县二郎镇

      峨眉山市罗目镇

      通江县毛浴乡

      平昌县白衣镇

      理县薛城镇

      二、历史文化名村(7个)

      邛崃市平乐镇花楸村

      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

      阆中市水观镇永安寺村

      汶川县雁门乡萝卜寨村

      茂县黑虎乡小河坝村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村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始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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