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环保公安联手逗硬执法 立案查处29起环境违法行为
在此紧要关头,执法人员立即启动与公安的联合执法机制,要求新民镇派出所民警马上驰援现场。闻讯赶来的民警接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随即介入调查。经详细询问,依据相关法律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和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拒绝环保执法检查等违法行为也立案查处。
据悉,目前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公安治安、刑侦两部门的对口联系已建立。在遇到拒不配合环保执法检查、阻碍执行公务时,环保部门可第一时间就近提请公安部门配合现场执法。对于明显涉嫌犯罪的、暴力抗法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公安部门可依法采取对行为责任人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等行政强制措施。
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长游鹏飞坦言,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执法的强制手段偏少、偏软,导致个别涉嫌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存在抗法、避法等情况。为此,去年10月26日,自贡市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动机制的建立,极大增强了环境执法刚性,也在全省范围内,开启了环境执法的新途径。”自贡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说。
“联合执法,关键是提升震慑力!”游鹏飞还解析了与《意见》同步出台的《自贡市环境违法案件协作办理工作方案》(试行):两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咨询、会商等制度,明确犯罪案件移送和协作办案等重点。
一位参与过联合执法的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两部门执法人员联手不仅加快了环保办案的时效性,还有效推动了企业从“被动环保”向“主动环保”进行转变。 (罗乐 记者 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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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